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严肃纪律和严守规矩,切实加强财务支出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有关会计法规,1月11日,省地质局制定实施《财务支出十条禁令》,内容包括:严禁香烟、高档酒、礼品、土特产、贺卡、烟花爆竹费用支出;严禁景点景区门票费用支出;严禁娱乐场所、高档会所、洗浴保健费用支出;严禁同城接待、无“四单”接待和超标准接待费用支出;严禁公务出差超标准消费支出;严禁无明确政策依据发放各项奖金、津补贴、物品及其他款项;严禁报销无预算、无通知、无签到的会议费、培训费;严禁无发票、无结算依据、无明确资金去向支付劳务费、民工费;严禁用要素缺失、事项不明的发票报账;严禁用假伪发票报账。若有违反,该局将依纪依规对违禁事项经办人、事项审批人、事项监管相关责任人从重予以追纪;对财务支出审批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从严予以问责。若严重违反、影响恶劣,局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单位相关领导从重从严予以追纪问责。
该局还召开“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专题座谈会。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围绕适应新常态下财务管理的新要求坦诚交流。大家表示,要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主动适应新常态,高度重视和正确面对当前财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立行立改,绝不姑息迁就、走过场,严格履行财务的指导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