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为切实把机关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委领导班子和派驻纪检组一同积极谋划、深入研究,在压实责任上创新方式、在责任内容上聚焦风险、在强化监督上加强力量,构筑了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室(单位)党支部书记、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四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有力促进了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地生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分层压责,健全责任体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为改变以往委主要领导直接与各处室(单位)签责,分管领导责任“挂空档”的情况,改过去“两签”为“三签”,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增加分管领导的责任,形成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单位)三级签责、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加强监督的立体网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层层担责,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性局面。
二、明晰清单,全面覆盖风险点
按照委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既要有“共性”,还要有“个性”的要求,六个方面的纪律要全覆盖,无遗漏。委机关各处室(单位)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两个部分:共性目标明确了“委主要领导是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厅级干部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是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内容;明确了各处室(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和职责任务。个性目标结合各处室(单位)的职责任务、职权范围,聚焦廉政风险点、隐患点、关键点,明确了自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个性化具体目标,使处室(单位)责任清晰,压力在身、担子上肩。做到每个职务都有具体的对应责任,每个问题都能找得到主。
三、强化监督,建强支部堡垒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指示要求,推进机关党支部“两个责任”的落实,委领导提出将从严要求向处室、向支部推进,向纵深推进,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机关“五比”考核。为加强支部监督,要求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明确一名纪律检查委员,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立一名纪律检查员,并依据《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了其5项具体职责,压实了支部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四、动态监管,全程履责响应
责任书签订后,防止责任状平时睡在抽屉里,发现问题才起作用的故疾,将责任书印成“身边书”、“手中册”,定期编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动态,通过加强过程监管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闭环效应,做到动态运行,全程履责响应,从而打牢政法机关在责任状履行上的“三严三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