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厅机关召开处长以上干部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傅德辉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不断引向深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践行“五个坚持”,打造“五支队伍”,努力提升“三服务”质量水平。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王树华到会指导。
省委秘书长及厅领导班子成员、副厅级干部、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省委副秘书长张汉涛传达省纪委对仙桃市“6.25”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的通报,并通报了厅机关抓好巡视问题初步整改的情况,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邬泽华对《问责条例》进行了解读,7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德辉同志在主持讲话中指出,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制度遵循。《问责条例》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不断完善,是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二是治党利器。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在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要靠责任的细化和分解,更靠检查和监督,靠问责和追责。三是深化创新。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化,体现了我们党围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承担新的历史使命在管党治党方面的创新。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两个一百年”目标、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光荣使命。承担和完成这些使命,关键在党,关键在把党治理好,把党的骨干队伍建设好。四是根本保障。《问责条例》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制度保障之一。
德辉同志指出,要明确《问责条例》剑指的突出问题。《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一核心内容,着眼于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重中之重是抓住“关键少数”,对办公厅而言就是厅、处级领导干部,必须真正把工作职责担当起来。
德辉同志强调,省委办公厅是政治机关,一切工作都要建立严格的政治标准,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履行好政治职责,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厅、处级干部要认真对照条例要求,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党组织建成保障工作任务完成的坚强堡垒;要弘扬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解决少数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零差错、零失误;要带好班子建好队伍,坚持严管厚爱,把纪律规矩贯穿到一言一行;要坚持职随责走、责在担当、失责必究,进一步推动形成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以问责常态推动办公厅建成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的模范机关。
树华同志在点评大家发言后讲话。他指出,《问责条例》是从严治党的利器,是从严治党实施追责问责闭环系统的重要一环,是从严治党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必须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切实加强自我约束,用于指导工作。重点把握好“四个一”:一是建立一个意识。就是建立责在纪前的意识,把责任挺在纪律前面。二是养成一个习惯。就是要养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习惯,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三是认识一个规律。就是要明确,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问责和连责中落细落小,促进问责、担当氛围不断形成。四是明白一个道理。就是要懂得,问责是为了促进担责,促进勇于担当是实施问责制度的目的所在,勇于担当是免于问责的唯一选择,勇于担当源于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