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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日期:2016-11-04 点击次数:
  

    914下午,省工商局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专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高主持学习并讲话。省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李元彪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局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学习《问责条例》有关要求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王永高局长指出,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为进一步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王永高局长强调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制定《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要深入学习。局党组领导班子要带头以身示范,机关党委要纳入支部学习内容,党支部要开展集中学习讨论,迅速在局机关掀起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热潮。全局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结合起来,以学促知,以知促行。

  三是要严格落实。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三级党组织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各位处长作为支部书记,要抓住贯彻实施《问责条例》的有利契机,下大力气补齐存在的问题短板,充分发挥问责的利剑作用,加强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要敢于碰硬、敢于管理、敢于问责,把严格问责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通过严肃问责,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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