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党组和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自鄂北工程开始建设以来,多次深入鄂北工程调研指导,不断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夯实鄂北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着力把鄂北工程打造成为廉洁阳光示范工程。9月29日,召开鄂北局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推进会,全面总结该局组建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鄂北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鄂北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决策实施的重大战略民生工程,为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真正建设成名副其实的德政工程和廉洁工程,鄂北局作为工程项目法人机构,自2015年元月正式组建以来,紧紧抓住“永久、生态、高效、廉洁”建设理念,在又好又快推进工程建设的同时,始终把廉洁示范工程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把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党的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推进,不断构建严密有效的廉政安全防线,用铁纪严规保障工程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狠抓机构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迅速组建局党委、纪委和6个党支部,并以局党支部为基础组织参建单位流动党员建立3个临时党支部,成立了党建与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两个工作专班,为“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该局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委向社会作出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形成责任层层分解、压力逐级传导、自觉承担“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局面。
二是狠抓建章立制,真正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根据工程建设和全局运行管理需要,该局逐步制定出台了党务纪检、财务审计、工程建管等60余项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迅速形成科学、规范、高效、廉洁的制度体系与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刚性约束作用,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从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是狠抓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源头防腐机制。成立专班编制了《鄂北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围绕工程建管、财务资产、干部人事、党务纪检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按照工作流程和重点防控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把每个环节和每项工作都明确到局党委班子成员、责任到部门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控体系,构建预腐防腐的长效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链条、全过程、全延伸和全覆盖。
四是狠抓联防联控,共同构筑廉政安全防线。建立了参建单位廉政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出台《鄂北工程参建单位廉政安全联防联控暂行办法》,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具体措施、推进机制、奖惩问责等方面形成工作机制,强化参建单位廉政安全联防联控责任范围分工,重点向施工标段、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延伸,形成覆盖整个鄂北工程的联防联控体系,构筑一道强有力的廉政安全“防护网”和“防火墙”。同时,把党支部建在项目一线,通过临时党支部把参建各方流动党员进行统一教育管理,实现鄂北局党建工作全覆盖和鄂北工程参建单位党员管理全覆盖。
五是狠抓信息公开,打造廉洁阳光工程。创新公开内容,突出项目公开,建立“3+1”公开模式,即党务、局务、厂务加项目公开。一方面以开放阳光的姿态不断加大党务、局务和厂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一方面围绕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等重点内容实行项目公开,自觉接受行业、参建各方和社会监督。创新公开形式,突出现场公开,形成了以鄂北局门户网站、现场固定公开栏为主,新闻媒体、会议、文件等为辅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形式的公开格局。创新公开机制,突出长效公开,制定出台《鄂北局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建立完善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长效化。
六是狠抓跟踪审计,打造廉洁示范工程。积极探索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制,委托会计事务所对鄂北工程2014年生产性试验段项目和2015年开工建设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审计,针对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工程基建财务和部门预算财务更加规范。报请省政府同意在鄂北工程实行跟踪审计,在10月份正式启动鄂北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实现第三方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让工程建设管理全程更加公开透明规范。
七是狠抓警示教育,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抓实局党委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通过研学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红色革命教育等形式常念念紧廉政安全的“紧箍咒”。举办廉政建设专题教育讲座,邀请省纪委专家对党章等党内法规等进行解读辅导。采取短信、微信、倡议书、承诺书等形式开展家庭助廉,让每名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家风。通过组织参观监狱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增强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建设具有鄂北工程特点的廉政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氛围。
八是狠抓监督执纪,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鄂北局党委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局纪委全程参与了工程招标投标、人员公开招聘、固定资产采购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不定期对局各部、参建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通过廉政谈话、约谈、函询等形式对党员干部和参建人员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紧盯招标投标、设计变更、价款结算、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严防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把腐败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局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