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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和《“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0-08-04 点击次数:
  7月31日下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辅导视频会议,邀请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李瑞,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作专题辅导。
    
    
  专题辅导对“一法一办法”进行了深入和权威地解读,分别从立法的意义内涵、立法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分析,使各级党组织了解如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防患未然。解读的政策性、针对性、指导性对促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有积极意义。
  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表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高度重视“一法一办法”的学习,深刻领会两项制度相辅相成,有机衔接,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吕文艳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全面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在用好政务处分和“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各级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本支部所属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做到关口前移。各地要针对“第一种形态”8种方式和13种情形,细化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流程,不能用“红脸谈话”或通报批评等降格处理方式替代纪律处分、诫勉谈话等问责方式。
  吕文艳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扎实抓好落实工作。各地要克服抗疫及防汛双重压力,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环保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坚持不懈做好环保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加强对医疗废物废水的监管,强化常态化应急机制的建立。开展疫后重振,推进“六稳”、“六保”。
  吕文艳指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提高认识,将“一法一办法”的落实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生态环境各项工作落实结合起来,与生态铁军建设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省生态环境厅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级公务员和纪检委员,市县生态环境局党组班子成员,共700余人参加了专题辅导。
  (省生态环境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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