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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校 省行政学院关于廉政风险问题整改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07-22 点击次数:

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

     《关于廉政谈话相关情况反馈的函》收悉后,校(院)领导高度重视,常务副校(院)长陶良虎及时给予批示,要求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针对省纪检组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补救措施,完善制度,将整改方案报校委研定后及时回复”,校办公室也及时将此《函》送给每位校领导传阅并复印给相关职能部门学习。副校(院)长刘光远按照陶良虎同志的要求,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会,传达纪检组反馈的内容和陶良虎同志的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对待纪检组反馈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经校委研究后,及时向纪检组报告,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226日,我校召开“三抓一促”动员大会,陶良虎同志向全校教职工原原本本通报了纪检组反馈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要求。按照校领导的要求,我校相关部门及时开会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6个方面共69条具体整改措施。经校委研究同意,现将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重申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首位度,加大学习教育、督促检查、执纪问责的力度,引导教职工争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一是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抓一促”活动,组织教职工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党章党纪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会议精神,引导教职工自觉锤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进一步严明课堂纪律,要求党校教师要做到“四个决不能违背”,外请教师通过验明党员身份、打预防针和列入黑名单等系列把关措施,确保党校课堂传播党的声音、布马列之道,做到“三尺讲台、一寸不让”。三是狠抓民主集中制落实,校委中心组开展一次对毛泽东《党委工作方法》集中研学活动。四是进一步完善校委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提高校委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五是落实校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制度,打造“工作计划——项目清单——工作日志——检查督办——年终述职——考核评价——问责追责”的责任落实链条,进一步激发校、处两级领导干部担责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传导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校(院)《实施细则》,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校(院)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部馆处室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述职述责述廉并进行测评。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追责问责,对测评得分排名靠后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度考核取消该部门主要负责人评优资格。三是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四是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提“两个责任”。五是督促各部馆处室进一步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修订《校(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二)推进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一是细化校委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督促校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向校委汇报抓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强化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支部书记每季度向分管校领导汇报一次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各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月报告制度,不定期检查支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情况,对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大对违纪违规人员的查处力度,并实行“一案双查”,以查处倒逼责任的落实。

(三)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方法。一是请进来开展廉政教育,请廉洁从政先进模范人物来校作报告、请违纪违法人员来校现身说已法。二是走出去接受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红安革命烈士陵园、五大会址、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和洪山监狱等地开展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对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教研人员和参公管理人员采取分层、分类进行廉政教育。四是将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的与教职工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收集编印成册,发放全校教职工学习,引以为戒。

    (四)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一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好春秋季开学第一天、重大节假日、关键节点的明察暗访。二是组织纪委委员对各部处室落实校(院)规章制度情况的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三是举办全校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和水平。四是根据中央和省委制定的问责办法,修订我校《明查暗访问责办法(试行)》。

(五)抓好《准则》和《条例》的深入学习。一是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是开展“学党章、学讲话、学准则、学条例”知识竞赛活动。三是举办“做合格共产党员,做合格党校人”演讲比赛。四是继续将中纪委、省纪委对《条例》的权威解读收集编印成册,发放全校教职工学习领会。

    三、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教职工自觉遵守规定精神。二是开展经常性的谈话提醒,每逢外出调研、论文答辩、外出讲课、对外办班等关键时段,采取职能部门领导及时谈话提醒、机关纪委发送短信提醒等方式提醒相关人员遵守各项规定。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大现有制度执行力度,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人员,一经举报查实,给予严肃处理,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撤职的撤职、该调岗的调岗。五是严格贯彻执行我校制定的“外聘外请资深教师讲课课酬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财经制度、严明财经纪律

(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制定预算分配与预算细化方面的制度,使预算分配与预算细化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操作。二是制定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包括各个常年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基建财务管理办法。三是修订完善结算管理办法,对财务结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四是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将财务管理制度编印成册,人手一份,供全体人员学习使用。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三是购建网上预算和财务报销系统,把预算资金分配到各部(馆、处、室),由使用部门在网上按预算申报使用,财务部门按程序审核报销,使财务报销公开透明。

(三)加强财务风险控制。一是进一步梳理财务风险点,将财务岗位和财务风险点上墙,自觉接受群众对各岗位的风险监督。二是建立计划财务处内部岗位轮换制度,定期开展岗位轮换工作。三是强化“三重一大”风险控制,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的资金进行登记和公开。四是建立新型财务工作信息化平台,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杜绝人为影响。五是适时引进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工程造价、结算付款进行审核审计。六是定期召开财务工作会,通报财务工作情况。

(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一是按政府采购法规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及时将采购项目、预算资金、采购情况和中标情况通过校园网、政府采购网公开。二是加强食堂食材采购、门面出租、维修工程、新校区建设工程各项政府采购招标和公示工作。

(五)加强资产管理。一是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日常资产的录入、移交,定期与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核对,确保账实相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规范处置行为。三是按照《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会同实物管理部门,不定期到资产使用部门进行实地核查,杜绝超标准配置资产情况发生,对长期闲置资产进行科学论证,及时调剂或报废处置,提高资产利用率。

    五、进一步规范后勤管理工作

    (一)完善员工食堂食材采购程序。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执行好《餐饮中心物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餐饮中心库存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和《餐饮中心财务管理与核算暂行办法》,为规范管理,从制度上杜绝问题的发生,同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现有管理办法。二是继续执行好《餐饮中心物品验收流程图》,同时进一步梳理验收程序,完善流程图,加强程序管理。三是开展餐饮物资配送调研,适时引入餐饮物资配送机制。

    (二)提高门面出租管理公开透明度。一是公开招租信息,将写字楼和门面招租信息在外网和校园网公开发布,并在校内同步张贴。二是公示招标结果,对写字楼和门面出租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将招标结果在办公楼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公示。

(三)充分挖掘接待服务中心盈利潜力。一是修订接待中心监管办法,并每年向校委汇报一次接待中心服务与经营情况。二充分利用学员离校后的资源,加大创收力度。三是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的优势,多办班、多创收。 四是修订中心营销管理办法,调动营销人员积极性,努力抢占市场,吸引客人,接纳团队、会议入住,进行创收。

    (四)加强个别微小项目监管。一是及时公开微小项目维修招标信息。二是进一步做好微小项目维修招标工作。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一方面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招投标咨询公司进行审计。

六、进一步强化新校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一是按计划检查落实情况,通过定期廉政谈话、查阅台帐、征求各参建方意见等形式,及时掌握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按标准评估执行效果,通过述职述廉、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形式,对每位同志进行量化考核,并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等次评定。三是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进行认真查处。

    (二)不断提高专班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一是狠抓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召开业务分析会、外出培训、订阅专业书刊等多种形式,补足“精”“专”之钙,充好“精”“专”之电,履好“精”“专”之责。二是充分发挥招标代理、项目代建、监理、跟踪审计等参建单位的专业技术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运行安全。三是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主动争取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以及行政监督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和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代建方的管理与监督。一是加强对“代建制”工作的研究,通过吸取正反两方面经验和教训,有针对性地指导好新校区建设。二是依法依规进一步修订完善对代建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通过把控好“三权”,即项目实施的决策权、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审核权、资金支付的审批权,增强监督管理效果,实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的目的。三是履行好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通过召开项目管理例会、现场跟踪管理、检查合同执行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为代建单位和各参建方提供优质服务。

专此报告。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湖北省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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