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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7-02-28 点击次数:

 2017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全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大局,以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和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为主线,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为全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深化理论武装,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

1、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研讨交流等形式,把深层次的思想理论问题讲清楚,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站稳政治立场,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2、持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采取党组(党委)示范引领学、支部集中经常学、深入基地实践学、搭建平台自主学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和管理,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执行学习报告、定期通报等制度。充分运用主题党日活动、讲党课等方式,开展支部的经常性学习。巩固和拓展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功能,组织党员干部赴基地接受教育、增强党性。继续抓好干部在线学习、长江讲坛、湖北机关党建网等学习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学习资源,并引导省直各部门结合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学习品牌。

3、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宣传工作和舆论引领,加强网宣队伍建设,及时全面把握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围绕“思想解惑、文化解渴、心理解压、生活解难”目标,大力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湖北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落实,积极探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深化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把支部经常性分析与面上集中性专题分析有机结合,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注重人文关怀,深化党员干部身心健康服务和帮扶关爱活动,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

4、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20152016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考核表彰及省级文明单位申报、考核和推荐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注重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讲好党建故事,加大正面宣传,传播正能量。

二、强化基层基础,推进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5、扎实推进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围绕《关于落实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基层支部、党员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党建工作清单管理模式,年初下发年度任务清单,每季度下发一次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打造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加强2016年巡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完善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健全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切实把党建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6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具体规定,坚持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切实使党内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七一”前夕,基层党支部组织召开以增强“四个意识”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讲党课。把“主题党日活动”作为落实“三会一课”的有效途径,规范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

    7、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重心向基层党支部下移,认真落实“五个要素”、“五个体系”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机制,推动“一岗双责”有效落实。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注重发挥机关党委委员和支部委员的作用,健全机关党委、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形成抓基层党建的合力。

8、深化“红旗党支部”创建工作。巩固和深化“红旗党支部”创建成果,宣传推广一批支部工作法,结合“七一”表彰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届“红旗党支部”评选表彰,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红旗党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党支部工作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9、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标准,坚持把从严管理监督与加强正向激励结合起来,推动党员管理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加大经常性教育力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建设“四铁”党员队伍的意见》,实行党员手册纪实制度。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加强对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争做“五个表率”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10、认真做好统战、群团工作。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充分发挥机关党外知识分子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喜迎十九大”合唱比赛,推动各单位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民阅读·书香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巾帼文明岗”等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开展省直机关首届优秀“妇女之家”创建评选活动。

三、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1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面对错误言论敢于“亮剑”发声。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1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全省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坚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标本兼治,加强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注重发挥党内政治文化的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13、强化党内经常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力度,推动形成党组(党委)全面监督、机关党委职能监督、机关纪委专责监督、机关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各单位建立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形成常态。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实行主体责任落实全程纪实、留痕管理。加强机关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健全省直机关纪律作风巡察工作机制。

14、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优先开展线索核查。严格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健全和完善执纪审查、提前沟通协调、案件审理质量定期通报、执纪情况监督检查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机制,确保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

15、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围绕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继续开展“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等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积极倡导务实重行、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严厉整治“四风”,进一步遏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强化履职尽责的管理,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大力整治“为官不为”。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和纪律作风建设巡察,重点查处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弄虚作假、脱离群众、消极应付等问题,严格问责追责,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16、抓好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党建“铁军”目标,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省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任免审批办法》,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加强机关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与省直单位党组(党委)的联系沟通,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积极做好党务干部推优工作。加强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举办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支部书记、纪检干部、专职党务干部等多层次示范培训班。编印支部书记培训教材,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做到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认真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委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工委党校“两基地一智库”作用,办好主体班、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等各种培训班。

17、加强对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化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按照“示范引领走前头、先行先试求突破”要求,进一步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努力把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办成试验田、示范点。扩大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范围,省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各联系一个省直单位,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都要各联系一个基层党组织,指导督促开展党建工作,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规范机关工委、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运行机制。

18、深入推进省委《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在抓好已有配套制度落实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全面推行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开展机关纪律作风巡察、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等方面工作,研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19、强化机关党建理论研究。深刻把握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规律,落实党建工作改革要求,充分发挥湖北省党建研究会机关专委会和机关党建专家智库的作用,深入开展党建理论研讨交流,探索总结经验做法,注重用党建理论创新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加强课题研究,积极完成全国党建研究会机关专委会的课题研究,参与湖北省重大调研课题研究,注重调研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和服务。

20、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党建”模式,加强湖北机关党建网管理和运用平台的建设,增强网络党建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进一步办好《湖北机关党建》杂志,注重宣传机关基层党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建信息库,做到数据详实、适时更新,并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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