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是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李春明、傅德辉等几任秘书长的精心指导下,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开展“三抓一促”和 “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创建活动,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素质明显提高、精神面貌明显改观、作风纪律明显转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明显增强、机关党建地位明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发挥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作用。目前,省直机关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呈现出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自2004年以来省直机关已进行了四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今年是第五届评选表彰之年。根据鄂发[2004]22号、鄂办文[2009]50号文件精神,在傅德辉秘书长的亲自部署和精心指导下,省直机关工委坚持早谋划、早安排,今年年初在机关党建工作会上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三月份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四月份省直各单位对照考评条件,在自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进行了申报。五月份,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对省直已参加2012、2013年度“五项考核”的单位,直接将年度考核中的相关检查考评结果进行转化,对没有参加“五项考核”的中央在汉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同时,根据申报参评情况分别书面征求了相关单位关于“一票否决”事项的意见。六月中旬将考评工作及表彰建议名单提交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小组审定。考评小组高度重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考评工作和考核结果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向省委推荐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并在《湖北日报》上进行了公示。整个评选表彰工作严谨细致,务实高效,评选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公正,在省直机关反响和效果良好。考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组织严密。省直机关工委从年初的动员部署到考评小组审定和媒体公示,整个工作一环紧扣一环,组织比较严密。二是方法科学。本届考评工作,省直机关工委创新了整合减负和考评转化等原则,将检查考核内容整合到年初省委、省政府组织的“五项考核”中同步进行,避免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直接进行转化,体现了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要求。三是比例合理。根据鄂办文[2009]50号文件和2012年考评小组会议纪要要求,评选出本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70个,占党的关系在省直机关工委的130家单位的54%,先进单位比例控制在50%-60%的合理区间。四是导向鲜明。本届表彰省直机关 “党建工作先进单位”70个、“党建工作合格单位”46个,既考虑了省直机关创建的实际情况,也调动了中央在汉单位的积极性;既把先进单位评选出来了,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一票否决”,体现了创先争优的精神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
2014年6月30日上午,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省直机关2012-2013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议题。省委常委会议听取了郭玉吉同志代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小组关于省直机关2012-2013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情况的汇报。省委常委就考评相关工作充分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考评小组提出的表彰比例、先进单位、合格单位名单和奖励办法。省委常委会议对省直机关工委近年来抓机关党建工作和本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各位常委发言的基础上,省委书记李鸿忠强调指出:“省直机关工委没有权力,但抓出了权威”。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对省直机关工委工作概括为:“主动作为、大胆探索、敢于担当、政绩突出”。省委领导的肯定,对我们既是激励,又是鞭策,为我们进一步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增添了信心和动力。
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评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我们将认真总结前几届考评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方法,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通过梳理提炼,形成制度,适时提请考评小组讨论研究,以省委办公厅文件下发,指导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努力把 “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创建活动打造成省直机关一个响亮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