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湖北机关党建》2022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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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底线,时刻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                             自始至终做到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
            法纪。要敢于斗争、担当善为,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开                             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
            展工作,不当“懒官”“庸官”“太平官”。二是带头                            励约束并重,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
            管好家人亲戚。要杜绝特权思想,对家人亲戚看紧一点、                           力。三要坚持以“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
            管勤一点,构筑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要涵                             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打

            养良好家风,自觉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做到廉                             虎”“拍蝇”“猎狐”。突出权力制约监督,以党内监
            洁修身、廉洁齐家。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                             督为主导,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
            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防止被“围猎”。三                             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发挥思想教育优势,加强党性党
            是带头管好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管理,                            风党纪教育,推进清廉湖北建设走深走实。四要坚持
            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四是带头管好主                             管好重点对象。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
            管分管领域风气。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管                             员的监督,督促秉公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加
            业务与管风气相统一,真抓真管、常抓常管,在形成                             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                             早提醒、早纠正,对违纪违法的毫不留情、毫不手软。
            政商关系上带好头、尽好责。                                       五要坚持完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全省各级党委(党组)
                王蒙徽强调,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                           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扛起第一责任人
            深发展,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强                             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
            保障。一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学懂弄                             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
            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                             整体合力。
            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                            班子成员,省军区司令员,省检察院检察长等参加会
            和政治规矩,确保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偏向、                             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各市、州、县设分

            不变通、不走样。二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切实                             会场。会议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来源:《湖北日报》
            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2022年8月2日第01版)






                         党务百宝箱
                                               党纪责任与法律责任的区别

                       1. 二者产生的根源不同。党纪责任是由违纪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由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
                       2. 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党纪责任适用于违纪的党员或者党组织,法律责任适用于全体公
                   民和社会组织。
                       3. 二者的追究主体不同。党纪责任的追究主体只能是党组织或者纪检机关,法律责任的追
                   究机关是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

                       4. 二者的追究时效不同。党纪责任没有追究时效,只要有违纪行为,无论过了多久都要追
                   究责任。其他法律责任则有追究时效,超过了追诉时效,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不再启动追究
                   程序。 (来源:旗帜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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