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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税开展“五大发展理念”学习研讨

发布日期:2016-05-16 点击次数:
  

     429,省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开展集中学习,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钧同志主持学习,省局领导、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张国钧指出,协调首先是一个方法。人与人之间有矛盾需要协调,抓工作统筹兼顾需要协调,既要抱西瓜还不能丢芝麻也需要协调,协调的背后其实是矛盾;其次,协调是一种目标。协调既是发展手段,也是衡量的目标,各项工作只有协调好了,才是一个美的状态、是一个平衡的状态,是我们做好工作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在要求;协调还是一个过程。不协调是绝对的,协调是相对的。协调就是不断打破原有的平衡,求得再平衡的过程,事物发展螺旋式上升,就是一个协调的过程。协调不是平均主义,不是均衡施力,不是不分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协调是找准主要矛盾,一个口子突破,然后渐进改革的过程。协调的过程要找准矛盾、解决矛盾,不是回避矛盾、无为而治,要注重协调可持续。

   张国钧强调,一是要抓好工作的协调。既要抓好重点工作,又不能忽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要学会“弹钢琴”,一定要有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之分,有紧迫工作与可以逐步解决工作之分,有短期工作与长期工作之分;二是要把税收执法职能与税收服务职能的协调性做好。依法征税和纳税服务都是国税部门的法定职责,现阶段没有“过度服务”的概念,纳税人有需求,我们就得努力响应。服务也是为了促进遵从,服务也是为了更好的依法征税,要把执法与服务的协调性融入到国税工作的协调理念中来;三是要把改革创新与抓基础工作的协调性做好。我们要改革要创新,但是不能忽视基础工作,万丈高楼平地起,把基础打实,我们建的高楼才是坚固的;四是要做好“两个文明”的协调。一方面要解决好干部职工的实际问题,要牢牢把大家的切身利益记在心上,另一方面要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出来,多做做思想政治工作。协调最终要落在工作上,要协调好处室内部、处室之间、省局机关与基层的关系,确保整个湖北国税系统是一个动态平衡,让湖北国税在全国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努力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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