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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把湖北环境监测事业推向前进

发布日期:2017-09-30 点击次数: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党委书记、站长 许克学

  习近平总书记在726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全党要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文明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征,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把湖北环境监测事业推向前进。

  一、牢牢把握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 “五大发展理念”到“三去一降一补”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出台,绿色正在成为中国发展的主色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生态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要一环。环境监测应有强烈的机遇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环境监测事业推向一个新高度。

  (一)做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硬支撑。牢牢抓住国家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的重大机遇,加快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扭转在生态环境监测方面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的被动局面,全面适应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监测的要求。要建立科学严谨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客观真实地反映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突出改善环境质量导向,让自然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损害责任追究等生态文明制度落实落地。要全面加强水、气、土等环境要素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切实发挥环境监测在改善环境质量过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下活环境监测垂管改革一盘棋。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方案为指导,围绕“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目标,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环境监测资源配置,把《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到实处,建立高效有序的环境监测体制机制。

  (三)筑牢监测数据“真准全”生命线。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 提高数据质量的指导意见》,按照干杰部长“着力打造环境监测‘国家队’,确保数据‘真、准、全’”的要求,加快推进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从体制机制上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创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方式,全面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监管,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准确,过程可溯。严肃查处监测数据质量作假行为,确保监测的公正性、严肃性。

  二、全面夯实监测事业发展基础

  (一)突出党对监测工作领导核心。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四个意识,增加政治定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委班子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集体决策、集体用权,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坚持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严肃化,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坚决同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作斗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公开监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织密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始终保持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优化完善监测网络体系。《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围绕这一目标,进一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以环境监测信息化为目标,以地面监测为基础,以卫星遥感监测为统领,以走航监测为补充,建立立体化监测网络,全面实现环境监测技术手段现代化。进一步优化监测网络体系。综合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规划、环境资源发展状况与趋势、地理位置等因素,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论证,不断优化监测网点布设,客观真实反映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增强数据存储和分析能力,面向管理决策,面向大众,开发环境监测信息产品。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实现信息共享。

  (三)改革创新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推进事权上收。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逐步厘清地方监测事权,强化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保障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加强监测事权上收后水、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监管,落实资金保障,保证监测网络稳定运行。培育壮大监测市场主体。加强对环境监测市场主体和企业自行监测行为的指导与监管力度,探索建立社会检测机构信用体系和退出机制,维持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检测机构市场诚信发展。扩大政府采购服务范围,大力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加强部门合作共享。建立与国土、农业、水利、气象等部门合作机制,打破行业壁垒,形成监测合力,稳步推进统一点位布设、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数据共享、统一信息发布”的工作格局。

  (四)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考核体系,严格规范干部人事管理,着力培养一批优秀人才、领军人物,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加快实现监测与科研并重。以解决监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环境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研究,深度挖掘监测数据,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有力措施。强化担当作为创先争优氛围。搭建能力提升平台,建立正向激励制度,突出岗酬相宜、尊重贡献的原则,督促履职尽责,鼓励干事创业

  三、切实履职尽责推进环境监测工作上水平

  (一)强化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成长江跨界考核水站建设任务,全面启动全省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组织开展土壤国控、省控及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工作。全面完成环境监测任务,加强数据综合分析评价,做好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以及水十条考核断面和跨界断面水质评价工作。

  (二)强化监测分析基础。填平补齐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做实做全常规项目实验分析能力,加强实验室分析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优化实验人力资源配置,确保实验室分析项目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执法应急测管联动。强化与监察的测管合力,科学进行各项执法监测,掌握监测主动权,保持环境监测的独立性、权威性。完成国家垃圾焚烧发电厂二英排放监督性监测工作任务。完成15家国控电厂49台燃煤发电机组季度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以省站为龙头,以武汉、襄阳、宜昌、黄石、十堰等监测站为中心,健全应急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应用,补齐快速监测能力,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建立污染源数据库,确保现场说清污染事故现状及发展趋势。

  (四)强化预报预警能力。切实加强水、气、土等环境要素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预报预警能力水平,有效防控环境安全风险,改善环境质量。

  (五)强化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各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总站能力考核,全面强化空气、地表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监测质量控制,探索建立实验室管理系统。严厉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六)强化环境监测科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的合作,聚焦热点环境问题,依托优势科研能力,积极申报重大科研项目,充分挖掘监测数据,推动监测站由数据生产向注重研究转型,推进工作职能由提供数据向服务管理决策转型,推动人才由专业向复合转型,推动监测手段由传统实验室分析向现代新技术运用转型。

  (七)强化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现代媒体手段,实时发布全省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按月公开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以及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舆论。积极开发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环境监测信息产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环境质量监测及预警预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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