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省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和省人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日前,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决定自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纠正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存在的执法职责不清晰,执法行为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以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治理重点主要包括,职责分工模糊不清、交叉重叠;与下级机构之间管辖分工不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内部职责分工不明确、不科学。未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不完整、更新不及时。设置执法“禁区”、“保护区”,使某些单位长期处于监管视野之外。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立案的不立案,该责令改正的不责令改正,该处理处罚的不处理处罚,该移送的不移送。处罚幅度不在自由裁量标准范围内。不按规定的权限、程序执法。受理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超期限。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案卷管理不规范。选择性执法,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对执法对象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等。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初至6月中旬为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9月中旬为重点检查阶段,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将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问题零报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较多的地方进行重点抽查。9月下旬至10月底为整改提高阶段,将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不执法”、“乱执法”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专项治理期间,欢迎群众、企事业单位就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问题提供线索。属于县、市、区问题的,请向所属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市人社局法制科或当地市政府法制办举报,属于市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问题的,请向省劳动保障监察局、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或省政府法制办举报。以下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电话。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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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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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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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781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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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汉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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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575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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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石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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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628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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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堰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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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865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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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 阳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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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362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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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 昌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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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677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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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 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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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237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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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 州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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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335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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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 感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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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3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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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 州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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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845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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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冈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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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836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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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 宁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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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8235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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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施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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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824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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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 州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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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359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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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 桃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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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322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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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 江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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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624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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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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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533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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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农 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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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333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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