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湖北机关党建》2020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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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决定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记每年向同级党委述职,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向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 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机关不设 第四十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财政
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接收预 资金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保障“三会一课”、主题
备党员或者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当经党组(党委) 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
审核把关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要。党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党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处分
党员有关事项,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应当与派驻纪 第九章 附则
检监察组交换意见。处分决定生效后,有关处分决定
和材料应当按照要求报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党的机
第三十八条 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 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
工作情况应当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考核 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机关的党组织。党组织关
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 1 次党的机 系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
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照本条例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议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书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务百宝箱
流动党员怎么参加组织活动?
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
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
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①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②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
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
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③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
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④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
期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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