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湖北机关党建》2022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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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 察民情 解民忧 暖民心
省经信厅整合省市县三级经信力量,努力做到困 民政服务机构、百个社会组织、百个困难家庭(群众),
难企业户户走到、反映问题个个解答。备好“政策包” 切实在基层倾听群众呼声。
和“工具箱”,指导企业应享尽享,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省自然资源厅按照一项任务主题、一名厅领导领
解决好企业当下求生存问题;同时,协同企业研判市 办、一个处室主办“三个一”要求,开展“五大行动”,
场走向,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即帮扶企业纾困解难行动、助力平安综治联系点建设
省民政厅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民政爱民,解忧 行动、帮助基层解困提能行动、党员下沉促进基层社
暖心”活动主题,并创设了“四百暖心”活动载体, 会治理行动、驻村帮扶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李振华、
即:厅机关百名党员干部联系百个村(社区)、百个 张晓亮供稿)
党务百宝箱
“光荣在党 50 年”纪念章颁发的对象、时间、程序和形式
1.“光荣在党 50 年”纪念章颁发的对象。2021 年中办印发的《关于做好“光荣在党 50 年”
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指出,“光荣在党 50 年”纪念章首次颁发对象,即颁发给健在的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党龄达到 50 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此后,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一般
每年“七一”集中颁发一次。对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认为确实不适合颁发的,以及有其他被认
为不适合颁发情形的,不予颁发。
2. 纪念章颁发的时间。纪念章于 2021 年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之际首次颁发。此后,一
般每年“七一”集中颁发一次。遇到党员有特殊情况时,经县级以上党(工)委组织部门同意,
也可及时颁发。
3.纪念章发放的程序。纪念章发放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
中央有关部门(系统)党委(工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通过下级党组织逐级上报和党员管理信
息系统查证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截至下一年“七一”党龄达到 50 周年的
党员进行统计。(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有关部门(系统)党委(工委、党
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统计数据下发纪念章,一般发至县级党(工)委组织部门。(3)具有审批预
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对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党员表现情况进行核实,并在党员所在基
层党组织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工)委组织部门审核后,决
定是否予以颁发纪念章。(4)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据实向上一级党(工)委
组织部门申领所需的纪念章。领取和颁发纪念章,应建立工作台账。
4. 纪念章颁发的形式。一般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召开有关会议,举
行庄重简朴的仪式,党组织负责人向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对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便参加仪式的,
可由其党员直系亲属或指定的其他党员代为出席仪式领取,或由党组织派人上门颁发。 (来源: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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