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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

发布日期:2016-07-09 点击次数:
  

     201675日上午,中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在省法院机关隆重召开。会议应到党员代表120人,实到党员代表108人。大会主席团由院党组成员、厅级党员干部组成,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同志担任团长。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同志主持。会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田昌兵同志代表机关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中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和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草案)》和《中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员代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和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会上,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同志作重要讲话。李静同志在讲话中对做好新形势下省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责任抓党建。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把抓好党建作为主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更加突出位置,纳入整体工作部署,与审判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二是要全面推进抓党建。要狠抓思想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抓一促”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要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体现从严治警的要求;要积极争取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好干警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三是要围绕中心抓党建。要把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提升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上来,要坚持党建与业务两手抓,根据审判任务和工作重点,科学安排党建活动的形式载体,要以审判质效为标准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把党建目标与审判目标同步分解、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四是要坚持创新抓党建。要加强理念创新,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变化,结合当前法院工作的重点难点、干警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找准突破口,转变理念,理清思路,不断拓展党建工作领域,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以理念更新推进党建、队建、审判三者有机结合、共同发展。

  随后,新一届省法院机关党委会和机关纪委会分别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省法院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程宝清同志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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