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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场观摩会

发布日期:2016-07-22 点击次数: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直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观摩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培训基层党支部书记,近日,省经信委举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场观摩会。机关各支部书记、直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等60余人观摩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情况。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刘进文出席观摩会并作点评讲话。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围绕“讲政治、有信念”主题,组织开展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议首先通报了上半年党费缴纳情况,与会的支部党员按标准足额集中交纳了7月党费,与现场全体党员一起齐唱国歌、共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关于理想信念方面内容,集中观看了《共产党人一杆旗沈因洛》视频,随后支部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交流发言和互动讨论,党支部书记田智勇对党员发言进行一一点评,最后全体与会人员齐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刘进文同志在点评中讲到,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准备充足、仪式庄重,内容丰富、主题鲜明,体会深刻、效果很好,“主题党日”活动达到了三个“没想到”,一是没想到组织的这么好,二是没想到体会这么深刻,三是没想到对大家的启发这么大。整个观摩会有板有眼、有张有弛,通过现场观摩,使各支部书记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为我们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供了示范。各支部书记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支部主题党日”内涵,进一步明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推动活动形成固定的规范,切实把党的“集结号”“冲锋号”吹起来,把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提起来。

  刘进文强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一是时间要固定。全委将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四固定为“支部主题党日”。如无特殊原因和情况,各处室、各单位主题党日当天原则不安排其它活动。二是对象要全覆盖。支部全体党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缺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委领导所在支部,要提前、及时通知委领导参加。三是仪式感要强。要通过缴纳党费、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这些环节,增强活动的仪式感,体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严肃、庄重、神圣。四是主题要鲜明。各支部都要围绕主题来开展,不能敷衍了事、随意对待、不着边际,不能漫无目的、偏离主题,风马牛不相及。五是责任要落实。支部书记要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扛责上肩,策划好、组织好“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委员也要根据“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各司其责,搞好分工,切实发挥好自身作用。支部党员要按照“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真正把自己摆进去。

  刘进文要求,要以更高的标准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一是措施要更实,按照思路要实、抓法要实、措施要实、效果要实的要求来深入推进。二是要求要更严。严格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格党内生活;严格查改问题,对照党章、党员标准和《纪律处分条例》等,边学边改,逐项整改到位;严肃问责追责,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实行严肃问责。三是效果要更好。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学习教育同推动我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建功立业,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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