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意见》(鄂组通〔2014〕5号)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省直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集中报到的通知》(鄂直工组〔2016〕166号)要求,省统计局机关党委精心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集中报到,直接服务居民群众。
8月18日,省统计局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党员共189人,集中到省统计局机关所在的洪山路社区,向社区党组织报到。189名在职党员持《在职党员报到证》、《在职党员服务纪实卡》到社区集中有序报到,根据社区党组织要求,认领在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机关党委和各支部汇总全体党员《报到证》回执和《服务纪实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过程管理和督促检查。
省统计局机关党委把在职党员到社区集中报到纳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支部、党员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集中报到,着眼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在参与社区治理、建设和谐社区方面积极奉献、主动作为。特别是在提供社区服务方面,明确要求5人(包括5人)以下的支部,至少有1名党员与1名(户)社区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对子,有1名党员认领1个社区群众“微心愿”;6至10人(包括10人)的支部,至少有2名党员分别与1名(户)社区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对子,有1名党员认领1个社区群众“微心愿”;10人以上的支部,至少有3名党员分别与1名(户)社区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对子,有2名党员分别认领1个社区群众“微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