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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制办认真谋划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16-02-24 点击次数:
  2月16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办党组成员和各处处长、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主任张绍明同志主持。在学习省直机关“三抓一促”动员大会精神和《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2016年工作要点》后,与会人员根据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充分认真的讨论。
  张绍明同志强调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三个对标看齐:一是与中央和中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部署总要求对标看齐。二是与省委和省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以及“三抓一促”要求对标看齐。三是与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2016年工作要求对标看齐。
  张绍明同志要求,2016年法制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在“三个抓”上下功夫。一抓学习。要通过学习,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要求,继续统一认识,端正思想态度,传导工作压力。今年是《准则》《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中央部署的“两学一做”、省直机关开展的“三抓一促”都围绕学习展开。全办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二抓监督。今年是问责年,一方面要抓住要害问题、要害人和事,体现问责要求。另一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警示批评教育,开展诫勉谈话,防微杜渐,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常态。三抓能力。一是律己的能力。提高党员干部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我教育的能力。二是组织机构建构能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了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支部书记处室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机关党委要设专门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各支委要设纪检委员;没设支委的支部,也要明确一人做纪检监察员。三是结合的能力。一要结合法制办业务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要结合各项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三要结合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找出的问题,细化量化整改措施,体现针对性,增强实效性。(省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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