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工作 > 纪检监察

履职尽责勇担当 廉洁自律做表率
——省法院机关召开廉政督察员任前谈话暨全体廉政督察员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4-01-16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1月11日,湖北省法院机关召开全体廉政督察员座谈会,院领导与新任廉政督察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

  游劝荣代表省法院党组,充分肯定3年来廉政督察员积极履职尽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廉政督察员还存在斗争精神不强、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严格落实管理办法,不辜负院党组期望,为公正司法提供更加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游劝荣就如何发挥好廉政督察员的职能作用,做好廉政监督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加强廉政督察员队伍建设。当前廉政督察员队伍中军转干部占比高,要用好这支重要力量,充分发挥转业军人作风过硬、组织纪律性强、吃苦耐劳、勇于奉献、敢于斗争的优势,把他们淬炼成为人民法院机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兵强将。二要充分认识到廉政督察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廉政督察员是纪检监察职能在各部门的延伸,在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责任。要以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问题、勇于反映问题。要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正风反腐压力向“末梢”传导,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落细。三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盯重点人员、重点案件、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方面,抓前端、治未病,加强风险点排查,及时发现身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针对性督促提醒,真诚地教育挽救同志、扶正祛邪。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审判执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督察工作水平,看得懂“猫腻”、治得了“隐疾”。四要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克服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碰硬,增强工作原则性和战斗性,理直气壮、大胆监督,不怕得罪人、不怕看冷眼。五要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廉政督察员岗位特殊,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讲政治、讲学习、讲纪律、讲正气,带头遵守各项廉洁制度和机关管理规范,推动所在部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游劝荣要求,院党组要加强廉政督察员队伍管理,全力支持、重视发挥廉政督察员作用;机关纪委要加强协调,做好服务,监督、帮助和指导廉政督察员队伍,让党组放心、让一线干警受益。

  会上,3名廉政督察员代表围绕如何履职尽责作表态发言。

  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文涛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宣读省法院机关新任廉政督察员任免通知。

  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省法院机关全体廉政督察员参加会议。

  据悉,2020年7月,院党组在省法院机关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和廉政风险突出的综合部门选任了24名“廉政监察员”,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经过三年多的实践检验,该制度符合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规律,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必要之举、是促进公正司法的适时之需。为进一步持续强化省法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把法院内部监督进一步做深做实,根据最高法院要求,将“廉政监察员”更名为“廉政督察员”,并印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廉政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廉政督察员职责,进一步提升廉政督察员履职能力,推动人民法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法院供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邮箱登录
中共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鄂ICP备15000408号-1
技术支持:荆楚网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