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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七项举措”打好“十二五”规划收官战

发布日期:2015-03-27 点击次数:

  省水利厅定出“七大举措”,扎实推进为民服务各项工作。

  第一,持续深化水利改革。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推进河长制、创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抓紧做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权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等国家级水利改革试点工作,下放水利项目审批权限、省市分级稽查工作机制、水利综合执法等省级水利改革试点工作。

  第二,始终把防汛抗旱作为天大的事。深入开展水旱情势研究,重点考虑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全面运行、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后对全省水利工作的影响,积极组织开展荆南四河河段防汛特征水位值调整和汉江流域14个分蓄洪民垸功能分类调整等工作。

  第三,科学谋划水利工程布局。全面开展湖北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规划体系支撑,编制完成湖泊及主要支流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一批综合性规划,完成农村供水提质增效、水土保持、汉江中下游河道治理等一批专项、专业规划。

  第四,大力推进法治水利进程。认真开展水行政许可、水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积极调解省际边界水事纠纷。切实抓好全省水利“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重点水事违法案件督办、水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及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严格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采砂秩序总体可控。

  第五,加快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推进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积极推动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推进荆江大堤综合治理、荆南四河堤防加固、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和省重要支流治理汉江近期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开工2013-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重点县试点项目。

  第六,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做好稽察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全年完成349.8万农村居民和62.9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完建30万余处各类水利工程,抓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小农水重点县、规模化节水等项目建设管理。积极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

  第七,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抓好鄂州、咸宁、武汉等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推进水生态文明县(市)试点创建活动办好湖泊水利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试点和湖泊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试点。出台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争取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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