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团省委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暨参与法治湖北建设座谈会,团省委副书记吴朝安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省学联、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金卫律师事务所、华科附小、武汉市励志中学等单位的代表共2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团省委副书记金鹏主持。
会上,参会代表围绕“青年和共青团组织在法治湖北建设中的作用”这一主题,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参与社会治理、司法保护等五个方面座谈交流,建言献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胡弘弘认为,要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思维、宪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引导青少年在行为上符合法律规范和组织规范。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项炎,以及华科附小大队辅导员杨晓婧建议,通过编写图文并茂的法律知识简易读本、举办短期培训班、开展“第二课堂”、加强法治工作者队伍建设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省企业团工委书记张艳和中建三局团委副书记刘泽升建议,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在法治湖北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引导职业青年争当讲信用、守法纪的的模范。武汉市励志中学校长罗立新说,近几年国家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心理呵护和成长关爱。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主任宫步坦建议,要加强法律志愿者队伍和司法社工队伍建设,提升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省未成年人犯管教所教育改造科副科长李技艮建议,学校、家庭、社会要共同努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会上,大家踊跃发言,深入研讨,为青年和共青团组织如何在法治湖北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出了具有较强理论性、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吴朝安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省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紧紧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紧密结合团的基本职能,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参与青少年立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要努力培养各级团干部的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各级团组织依法履职的能力与水平,切实为法治湖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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