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义务植树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在“三万”工作中兴办实事,3月11日,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绍明同志率办领导及全办干部职工赴鄂州市华容区浦团乡何桥、小庙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办领导的带领下,大家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在通通村客车主干道两旁共植樟树150棵,深受当地群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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