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直工发[2015]1号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机关工委:
现将《2015年全省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3日
2015年全省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活动为抓手,积极营造机关党建工作新常态,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加快“五个湖北”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住信仰信念这个核心,把握入脑入心这个关键,扣紧知行合一这个目的,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为必读书目,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特别是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领会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成效转化为凝聚思想共识、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讲话精神的主动学习者、自觉实践者和模范贯彻者。
2.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订下发《省直机关党委(党组)中心组2015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切实抓好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主体的党规党法、市场大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征文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电视访谈和以“学党章、遵法律、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大家谈活动。贯彻《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和《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进一步深化“全民阅读•书香机关”活动,继续办好“长江讲坛”,抓好干部在线学习,开辟市场大学、法治讲堂、传统文化、廉政文化等专题讲座,提高党员干部的市场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上来,努力在服务“四个全面”中当标杆、走前头、作表率。
3.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贯彻《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开展“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继续开展“创文明单位、建和谐机关”、“讲文明、树新风”和“五个一”等创建活动。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做好2013—2014年度文明单位申报考核推荐工作。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主动了解和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鼓舞干劲的工作。继续开展“延安精神进机关”活动。
4.积极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争做法治型领导,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二、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着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总结借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功经验,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七一”之前,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要召开以“三严三实”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确保支部生活会的质量。各单位机关党委委员要参与指导、督促支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省直机关工委将对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抽查。
6.扎实开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在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明纪律、守纪律,懂规矩、讲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坚决遵守“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
7.开展以“学党章、遵法律、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大家谈活动。各单位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重学党章、重温誓词、重申纪律,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党员意识、规矩意识,落实“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求,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增强纪律和制度的执行力,切实解决纪律松弛、组织涣散、作风懒散、自由主义等突出问题。省直机关工委对省直机关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情况将开展巡查。
8.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建立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推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质量建党,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员标准,加强结构调控,严把入口关,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积极稳妥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对徒有其名、不起作用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已丧失党员条件的,要落实组织处理措施,纯洁党员干部队伍。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探索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困难党员、老党员和党务干部关怀激励机制。
三、坚持固本强基,着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9.总结推广“支部工作法”。大力总结推广机关“支部工作法”,围绕如何破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如何更好地转作风、带队伍、促工作、抓党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的活动方式和内容,形成一批能够反映时代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富有特色、务实有效的工作法,切实解决好“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基层基础工作的创新发展。
10.抓好“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的通知》(鄂直工文[2014]5号)精神,把“红旗党支部”的评选与“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有机结合,按照逢单年度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要求,今年在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基础上,将严格按照“组织队伍强、制度机制强、学用结合强、改革创新强、服务效能强、示范带动强”的标准,在“七一”前夕择优考核评选表彰一批“红旗党支部”,并优先推荐参加“省级示范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表彰。通过深入调研,加强分类指导,发现和培育典型,真正把“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抓出品牌、抓出成效。
11.开展支部“强基础、晒台账、亮特色”活动。加强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规范,在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广泛开展“强基础、晒台账、亮特色”活动,适时举办“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观摩会”,做到党员有组织、组织有活动、活动有台账、台账有检查,努力使基层组织强起来,组织生活严起来,政治规矩立起来。开展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推进后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工作常态化。通过分类定级,整顿少数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补齐“短板”,实现整体晋位升级。
12.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党员干部岗位任职能力,充分利用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及其他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突出抓好专职党务干部培训、支部书记培训和工委党校处、科级干部培训。在举办1期省直机关党委书记和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班、2-3期省直机关支部书记培训班的基础上,依托工委党校举办1期新任党务干部培训班和1期省直机关党员教育辅导老师培训班。
13.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广泛开展岗位建功、维权帮扶、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爱心妈妈”等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机关人文环境。今年将举办省直机关第四届干部职工运动会。
四、打造“三抓一促”活动品牌,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4.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要抓好《省直机关深入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的落实,认真学习领会省领导在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三抓一促”活动打造成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品牌。围绕“新”字抓学习,围绕“实”字抓作风,围绕“严”字抓党建,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设计活动载体,在促进活动的品牌化、具体化、实效化上下功夫,把“三抓一促”活动与机关的中心工作、日常工作、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活动的实际成效反映在中心工作履职上,反映在机关的内部建设上,反映在党员干部的素质和作风提升上,反映在基层干部群众、市场主体的评价上。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进一步强化事业至上的用人导向,努力使党员干部在改革上做尖兵,在落实上当能手,在服务上做模范,在业务上争一流。
15.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继续抓好“三短一简一俭”,切实减少会议活动、精简文件、压缩“三公”经费,倡导勤俭办事的好作风。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乱发钱物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以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完善持续整治“四风”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16.扎实开展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重点,推进“三单一网”(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网上审批),推广并联审批模式,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打造最优发展环境。抓好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的落实,继续深化“三联三促”(联农村、促作风转变,联社区、促文明和谐,联高新企业、促创新发展)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结合全省开展的“三万”活动,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
17.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围绕纠正“四风”、解决“三难”、整治“为官不为”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问责追责力度,重点督查制度完善、责任落实、问题查处、工作推动等情况。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省直机关工委、“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查并对突出问题予以通报。
五、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着力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8.切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加强压力传导,保持层层压实的推进态势,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明确措施,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具体化。严格执行《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检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强化“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19.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发挥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的作用,坚持把抓好经常性教育与开展集中教育结合起来,把面上教育与专项教育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20.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力度统一,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搞好组织协调,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任务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促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做好省直机关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等各项制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
2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坚持快查快结,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22.进一步加强机关纪检组织和队伍建设。加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落实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由监察室主任(或纪检组副组长、专职纪检员)担任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做到职能融合、工作结合、力量整合。健全省直各单位机关纪委向省直机关纪工委报告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约谈制度。积极适应纪检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聚焦主业主责,深化“三转”工作,严格落实“八不承诺”,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
六、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23.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抓好《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根据中组部即将出台的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意见》的要求,完善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党建领导机制,规范党建运行机制,落实党建考评机制。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坚持聚精会神抓党建,形成部门党组(党委)负总责、党组(党委)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省直机关工委将与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开设“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电视访谈栏目,邀请省直部分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等对象,就如何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体会、谈思路、谈举措。
24.积极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按照“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对支部进行考评;机关党委向工委述职,工委对机关党委进行考评”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把各级党组织履行抓党建的责任考严、考实、考准。年底将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书记述职报告上传机关党建网或打印成册,并在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安排部分机关党委书记大会述职。开展机关党委书记互评打分,测评得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党建共性目标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范畴。
25.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省直机关全面落实“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要求,做到全覆盖,党员担任处室负责人的,必须担任支部书记,党员相对集中的支部,都应配备一名组织委员和纪检委员。各单位机关党委换届时,要同时上报机关党委委员分工情况。强化“一岗双责”制度,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务,两手抓、两手硬,形成双轮驱动效应,使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相互促进。加强对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具体责任的检查考核力度,对不合格支部书记要进行约谈、培训。
26.大力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抓好教育培训,带头学习掌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健全完善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切实从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党务干部,为党务干部的进步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本着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积极推进专职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的双向交流。
27.加强党建调研工作。发挥好省党建研究会机关专委会的平台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调研工作,提高调研质量,推动成果转化。围绕全国党建研究会机关专委会和省党建研究会部署的课题,重点开展三个课题的研究: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研究,机关有效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研究,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研究,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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