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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劳动工作会在武汉召开

发布日期:2015-04-27 点击次数:
    

综合施策 多措并举

开创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

    4月21日,全省劳动关系工作会在武汉召开。会议对2014劳动关系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对2015年工作进行部署。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社厅副厅长陈金刚作工作报告。

    2014年以来,全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稳妥推进全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出台集体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争取将黄石市纳入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全省建立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平台调解组织1263个、大中型企业调解委员会6782个,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仲裁结案率达到94.7%;率先在全国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沟通衔接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全省共追发6.5亿元,涉及劳动者17.4万人。

    2015年,全省劳动关系工作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为主线,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做实三方机制为重点,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快落实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指导黄石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市)建设,选择2-3个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和示范区试点,从各个层面探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途径。

    二是以依法行政为基石,全面推进劳动关系的依法治理机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调处,在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的法律使用、执法程序、自由裁量等方面做到于法有据、执法依规、裁量有度,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加快制定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意见、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性规定。选择在交通等行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业治理试点,积极探索行业管理机制。坚决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以权益保护和矛盾化解为核心,健全劳动关系保障机制。强化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健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制度,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措施,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卡发送。落实“力量下沉、监管前置”的要求,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鼓励和解、强化调解、加快仲、衔接诉讼”的方针,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确保年底全省市级建院率达到90%以上、县区级达到85%以上。

    四是以共建共享为内容,健全劳动关系的民主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保障职工的监督权、参与权。积极稳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建设,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做好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加大对示范单位的宣传推广力度。

    翟天山强调,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中央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劳动关系工作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把握机遇,迎接社会转型阶段严峻的挑战,开创具有湖北特色的劳动关系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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