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省质监局举办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特邀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杨文雄同志就《行政诉讼法》作专题讲座。参加学习人员除局党组中心学习组成员外,范围扩大到全体机关干部,省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监局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和法制科长,共260余人参加本次讲座。
杨文雄同志紧扣《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和重点修改内容,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通过对法律条文的重点解读和生动的案例,对《行政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深度诠释和权威解读。深入浅出,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让参加学习人员受益匪浅。
省质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詹永杰同志代表局党组就学习贯彻《行政诉讼法》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的重大意义。二要坚定全面建设法治质监的信心和决心。三要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将“法治”的精神和理念贯穿到质监工作之中,切实做到对外严格依法行政、对内严格依法治局,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保证所实施的各项行政行为,经得起司法审查和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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