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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提醒、早检查、早发现 形成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发布日期:2015-09-16 点击次数:
    

    9月15日,省纪委驻省物价局纪律检查组向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发出《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确保不出问题。

    一要强化学习教育。要求各处室单位要在节前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省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利用已曝光的典型案例,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查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                                    

    二要严格管理监督。要求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不折不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模范遵守“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又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与约束,把纪律挺在前,把“红灯”亮在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本单位执行节日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早提醒、早检查、早发现。监察室和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

    三要严肃执纪问责。强调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八个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和宴请,在私人“会所”安排和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等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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