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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发布日期:2013-02-18 点击次数:
    

省法院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2月16日下午,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传达了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就湖北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会议的同志纷纷发言表示,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认真坚持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念,进一步提升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手段,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要通过司法裁判,为社会确立规则,树立导向,鼓励善良民风,弘扬主流价值;要通过公开审判、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尊重规则,尊重秩序,信奉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法治湖北”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李静院长指出,春节上班第一天,省委、省政府就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在全省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和习总书记要求的实际行动,是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今年全省各项工作开展的主题主线,也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省法院干警要充分认识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李静院长要求,省法院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会议精神,一是要针对全省法院工作实际,结合最高法院有关精神,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并对各项任务细化分解,突出重点,明确责任;二是全省法院要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作风建设的“四项规定”;三是有关部门要组织专班、专人对全省法院自身的作风纪律建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四是围绕省委、最高法院提出的转变作风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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