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邹德文在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学习会议上的讲话
(2020年5月20日)
今天中心组学习的主题是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围绕这个主题,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中国共产党(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主要精神;二是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是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的,会议主要精神是什么;三是如何认真抓好《条例》和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不断推动工委党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主要精神
(一)《条例》的出台背景
一是新时代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机构改革带来新机遇。2018年3月,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整合原中央党校和原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组建了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地方党校(行政学院)机构改革也于2019年3月底前陆续完成。党校(行政学院)事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迫切需要制定新的《条例》。
三是干部培训实践创造新经验。各地党校(行政学院)近年来在办学实践中创造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也有必要上升为制度规范加以推广。
四是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定新《条例》。党中央将《条例》的制定工作列入《2019年中央文件和党内法规制定计划》。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形成《条例》稿,先后报经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2019年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2019年10月25日,党中央印发《条例》,2019年11月4日,人民日报公开印发。同日,人民日报发表《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负责人就颁布<条例>答记者问》和《奋力开创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的评论员文章。
五是条例的演进过程。1995年9月6日,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校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标志着党校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和制度化阶段。2008年10月,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充分吸收各级党校在贯彻《暂行条例》中的实践经验,并及时上升为党内法规制度。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学院工作条例》,12月22日,国务院第568号令正式公布。同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2015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12月11日,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校工作作了重要讲话。2019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正式施行,2008年9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同时废止。2020年3月27日,《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由国务院第726号令决定废止。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有十三章70条,9000多字。主要内容:
1.对党校(行政学院)职能作出了新要求新定位。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
2.对坚持党校姓党提出了新要求。《条例》把坚持党校姓党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在教学上,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布局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在培训目标上,把提高学员政治素质作为第一目标;在科研上,规定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把政治合格作为第一标准;在纪律要求上,把政治纪律作为第一要求等。
3.在各级党委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方面规定更实在、更具体。《条例》明确提出,各级党委是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领导内容上,不仅提出原则性要求,还有量化细化要求。比如要求各级党委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的制度,明确提出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等等。
4.对班次和学制作出了新规定。《条例》在班次设置上新增了理论研修班,主要是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级党校(行政学院)设立。《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各个班次的学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3个月,市(地、州、盟)委党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区、旗)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党校的进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1个月;党校的专题研讨班一般不少于5天。
5.对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明确了新举措。《条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实际,提出了五点措施:一是逐步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特点的教师管理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办法,有序推行教师竞聘上岗;三是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畴,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级国民教育教师有关的各种待遇;四是建立健全与教学科研、智库建设、管理服务等岗位职责目标相适应的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人员绩效分配办法;五是建立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内外交流制度。
6.对校风和学风建设作出新部署。设专章对校风和学风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作出系统规定,目的在于使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始终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以良好的校风学风和政治生态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取得更大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三)《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总章程、总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和思想理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重要论述的重大制度成果。《条例》立足党校工作的光辉历程,继承和发扬党校工作优良传统,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校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其中,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新时代做好党校(行政学院)一切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2.《条例》彰显了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要求。《条例》鲜明突出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政治定位,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坚持党校姓党贯穿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政治要求,是确保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制度保障。
3.《条例》明确了提升党校 (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重大工作举措。在科学化方面,《条例》规定了党校(行政学院)性质作用、遵循的五大原则、履行的八项基本任务,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的四级设置和领导体制,五类班次及其学制。在制度化方面,《条例》确立有利于突出主业主课、增强教学针对性实效性的教学制度,有利于出精品、出成果的科研咨询制度,有利于成就人才、激励人才的人事制度,有利于全面从严治校、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的管理制度。在规范化方面,《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20%,明确省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互动式教学课程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30%,等等。
4.《条例》提出了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大目标要求。《条例》明确党校(行政学院)对学员教育培训的六项目标,其中目标一至三是对学员“忠诚”的要求,目标四是对学员“担当”的要求,目标五是对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的要求,目标六是对学员“干净”的要求。
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是如何贯彻的,其主要精神是什么
(一)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
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10日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召开,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部署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长(院长)陈希出席校(院)长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何毅亭主持校(院)长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陈希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党校(行政学院)建设成为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施《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契机,扎实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要坚持党校姓党,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在学好用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坚持质量立校、改革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教学、科研、咨询和管理水平;坚持从严治校,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
要落实党委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实施条例的组织领导,推动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何毅亭指出,“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样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召开这样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推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实现办学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也是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机构改革后召开的第一次规格高、范围大的重要会议,对于我们深入把握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使命要求,在新起点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校(院)长会议由两场全体会议、两场分组讨论组成。来自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行政学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约170余人出席。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研讨班”学员约420余人列席校(院)长会议,聆听陈希校长重要讲话。研讨班上,学员们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重要论述和陈希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进行了分组讨论和交流发言。
(二)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
湖北省委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非常重视,2020年3月30日在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复杂的形势下,应勇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有关意见。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坚持党校姓党,并使之贯穿于所有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党校办学治校的正确政治方向;要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切实建设成为学习、宣传、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要成为锤炼干部的重要场所,继续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决策咨询等重要职能作用;要从严治校,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加强教师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党校整体办学治校水平。
5月11日,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在武汉召开,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王瑞连出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和应勇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部署新时代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工作。
王瑞连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党校姓党,牢牢把握新时代党校工作的政治方向,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教学、培训目标、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纪律要求等工作的方方面面。
要聚焦主业主责,学好用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重中之重,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体现在教学安排、课堂讲授、学科建设等各方面。
要发挥“四个作用”,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干部培训主渠道作用,在提高干部队伍治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思想引领主阵地作用,在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理论建设主干线作用,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决策咨询主力军作用,在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上下功夫。
要压紧压实责任,努力开创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各级党委要坚持党委办校,切实把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责任扛在肩上;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支持党校系统启动“创新工程”;坚持人才强校,培养造就一支“靠得住、用得上、叫得响”的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坚持从严治校,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
三、认真抓好《条例》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不断推动工委党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的基础条件
2015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35号),共七部分26条。
2016年8月9日,中共湖北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鄂发〔2016〕21号),共六部分20条。
中央和省委意见出台以后,工委党校积极推动相关精神落实,在工委指导下拟定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委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12月16日,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委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鄂直工发〔2016〕24号),共六部分25条,明确提出要“按照‘两基地一智库’的特色定位,把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建成省直机关基层骨干培训基地、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基地和机关党建研究智库,努力实现建设一流省直机关党校的办学目标”。
工委24号文面向省直机关印发以后,工委党校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谋划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7月12日,工委党校印发《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方案》(鄂直党校校字〔2017〕53号),共十个部分57条,涉及党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出六大特点:强主业(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增动力(科研工作和智库建设);谋创新(方法创新、质量提升);聚人才(人才强校);夯基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保障支撑);固根本(党的建设)。
通过中央、省、工委、工委党校四个层级文件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这是工委党校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生动体现。“四级文件”作为工委党校发展的顶层设计,有力推动工委党校各项工作实现提档升级。
一是省直机关基层骨干培训基地取得新成绩。培训人数明显提升。深入办好副处级干部培训班和科级干部培训班,积极开拓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新党员培训班、支部书记培训班,同时不断提升送教上门覆盖面,培训人数稳中有升。教学方式持续创新。将课堂教学、理论研讨、论坛式教学和结构化研讨,贯穿于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能力提升、形势政策教育的教学过程始终,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有了明显提升。“好课程”评选屡创佳绩。4门课程入选全省干部教育好课程评选,1门课程入选中组部全国好课程。以好课程评选为契机,带动提高教师授课质量,促进授课整体质量提档升级,促进教学整体实力提档升级,授课质量受到参训学员好评。开放办学力度持续加大。广泛利用荆楚讲坛、长江讲坛和干部大讲堂,打造开放多元的高端教学师资平台,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省委原副秘书长吕东升,工委书记班子等领导,北京大学、中央党校、省委党校等专家学者来校授课,外请报告质量呈现出高层次、高水准。
二是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基地实现新发展。重点打造以“经典传颂铭初心、牢记使命再出发”为主题的干部培训品牌,突出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融合创新。经典传颂活动牢牢把握选择导入经典、阅读走进经典、颂读感悟经典、交流展示经典和转化践行经典五个环节,以建党节、国庆节、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朗诵、歌舞、情景剧等多种形式,传播红色经典,传承红色精神。经典传颂中涌现出了一批创意好、教育效果好、感染力强的作品,充分展现了党校特色。去年再次创新形式,安排了晨读晨唱教学活动。全体学员以诵读、歌唱的方式学习经典、领悟经典,促进经典入脑入心。
三是机关党建研究智库实现新突破。高端立项与高端发表课题持续增加。《科学决策大数据案例精选: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已经人民出版社于2019年12月出版发行,该书融合了二维码技术,将无声的图书变为有声的读物,创新了阅读方式,提升了阅读效果。在《人民日报》理论版(2019年5月31日)刊发理论文章《深入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现了工委党校教师在《人民日报》刊发理论研究文章“零的突破”。智库建设成绩突出。2019年,《调研报告》共刊发19期,其中13期决策咨询报告,相继获得了省长王晓东、常务副省长黄楚平、省委组织部部长王瑞连、省委秘书长梁伟年、省纪委书记王立山等省领导23人次(省委常委10人次)批示,批示率达到68.4%。其中,王晓东省长两次给予肯定性批示,省委秘书长梁伟年同志批示“工委党校学研结合做得好”。《调研报告》2019年17期《强化六大互联网思维 激活湖北高质量发展新引擎》获得省长王晓东、常务副省长黄楚平肯定性批示。从数量上看,2019年编发19期,大幅超过2018年的11期,创造了年度决策咨询新纪录。从质量上看,省领导批示人次和力度再创新高,有关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用并吸纳到全省改革措施中,发挥了决策咨询作用,树立了工委党校智库品牌和形象。
四是学校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工委党校人的精气神明显提升。支部建设更加规范。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强支部建设。认真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到有安排、有主题、有交流、有记录、有成效。持续深化“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总结支部工作法,综合教研室党支部被工委表彰为省直机关“红旗党支部”。党员作用有效发挥。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全校各支部78名党员全部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工委党校校区、西城壕社区、东湖社区、张家湾社区等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惧危险、吃苦耐劳、服务群众,用奉献和汗水筑牢了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工委党校校区成功创建了全市首批“无疫情小区”,街道社区授牌“零感染小区”。疫情期间,党员干部自发踊跃捐款,为疫情防控尽心出力。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多名党员干部在兼顾学校工作的同时,还积极报名参加了西城壕社区居民核酸筛查志愿服务工作。
(二)谋划好实施好创新工程,不断推动工委党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3月30日省委常委会会议上,省委和应勇书记原则同意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实施综合性的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服务“创新工程”。下一步,工委党校将组织各部门优势力量,谋划并实施工委党校“创新工程”。
1.理论教育创新工程。打造4 个课堂。打造领导专家讲座课堂。打造开放多元的高端教学师资平台,邀请知名高校专家、学者、领导干部来校作报告,形成长效机制。打造“2+0.5+0.5”互动课堂。教师讲授 2 小时+学员互动0.5小时+学员微论坛 0.5 小时,促进学员结合所学主动思考。打造讨论交流课堂。“小组讨论—班级交流—教师点评”相结合,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打造异地培训课堂。与省内外党校、干部培训学院合作办学,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先进理念,拓宽学员视野。
充分发挥中组部全国好课程风向标作用,以好课程评选和精品课建设为抓手,整合优势力量,采用集体备课、集中打磨、团队攻关等方式精研细磨专题课程。
2.党性教育创新工程。打造3 个课堂。打造经典传颂课堂。持续深化经典传颂活动的选择导入经典、阅读走进经典、颂读感悟经典、交流展示经典和转化践行经典五个环节,与理论教育党性教育深度融合,全过程融入整个培训过程,传播经典文化,传承经典精神。打造影视教育身边榜样学习课堂。组织学员观看红色电影、警示教育专题片,促进学员与先进对标、以反面警醒。打造现场教学案例教学课堂。充分利用五大会址、荆门大柴湖、大悟白果树湾、红安七里坪镇等教学基地,进行现场教学,促进学员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在 7 个课堂中,将讲授式与互动式、案例式、情景式、研讨式等教学方式融会贯通,突出转化,突出入脑入心,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3.科研与决策咨询创新工程。一是提升科研能力。突出党校特色,抓住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这个牛鼻子,制定好“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加快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要引导教研人员立足自身优势,从更高层面、更深层次、更宽视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学理性研究,确立话语权,体现影响力。二是提升咨政水平。聚焦打好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化解“疫后综合症”、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提升党员干部应急公关能力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提出前瞻性、针对性的建议,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应有贡献。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以质量创新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符合党校特点的激励机制,增加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服务在党校人才选聘、科研绩效、职称评定、评奖评优中的考核权重,鼓励更多的教师、学员参与重大课题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不断推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推动更多的决策咨询成果转化应用。
4.人才创新工程。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一是把政治标准放在人才队伍建设的首位。二是深入实施“四名工程”,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等工作中给予更多关心,大力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支“靠得住、用得上、叫得响”的教学科研人才队伍。三是为青年干部多创平台、多压担子,帮助他们尽快成长成才。
5.机关党建创新工程。一是严格落实党中央重要部署。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0年1月6日人民日报公开刊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2019年3月29日人民日报公开刊发)为重点,同时深度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10月28日印发,11月25日人民日报公开刊发),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二是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教育引导教职工自觉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工委党校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校教职工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三是从严从实抓好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加强明察暗访,加大对违反纪律、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等现象的整治力度,切实做到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四是把“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总结支部工作法。
6.管理服务创新工程。一是提升制度治理能力。梳理完善各项制度规章,健全工委党校制度体系,继续执行制度的流程化管理,加大督办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把制度建设成果转化为工委党校治理效能。二是持续实行清单制管理。将各项工作清单化、项目化,强化对教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平时考核日志管理。
7.做好近期工作。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各类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其它日常各类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