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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2018年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7 点击次数: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

  近期,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下发了《2018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和效果。现对抓好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要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要把抓好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要认真落实学习内容。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本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安排,明确全年学习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具体要求,列出每次学习的具体篇目,确定学习讨论的主题、党课的主题和重点发言人。在实际学习过程中,还应结合最新的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对学习内容进行扩充和完善,切实做到规定动作不漏项。

  三、要注重学习方式和效果。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加强个人自学,在深入研读重点内容基础上,深入基层,扎实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要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把学习理论同研究和解决当前党员干部及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本部门在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和决策的思想武器,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创事业新局面的强大动力,转化为从严管党治党、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的实际成效。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不少于2次,其中集中研讨不少于1次。

  四、要执行学习报告制度。省直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报告制度。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将采取座谈调研、重点抽查等形式,适时对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每年通报一次学习情况。各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重要内容。

  五、要严格落实具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项工作,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关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要配合党组(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日常组织工作。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宣传部、办公室、组织部或机关党委等机构负责人担任,要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各项日常服务工作。

  省直各部门要将本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情况以及好的学习调研体会文章等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志强 联系电话:87234280。

  电子邮箱:gdp222@126。com。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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