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对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总的来说,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各单位应当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并联系本单位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3)是否坚持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4)能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5)能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创一流成绩,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施步骤通常为:
(1)听取意见。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始前,党支部应通过座谈会、民意测评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每个党员的意见,然后进行分析研究,明确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评议的重点对象。同时,将党内外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意见经整理后,反馈给每个党员,以便自我总结时参考;
(2)学习教育。为了搞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支部应首先组织党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有关章节,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文件,教育党员积极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认真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自我解剖;
(3)自我总结。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实事求是地写出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写好后,一般要经支部委员会审定;
(4)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不分党小组的支部大会),由党员进行自我评议,然后进行互相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地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表彰、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要区别情况,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