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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各级人大强化党建引领促先行的调研与思考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次数: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强调,要坚持统筹谋划、长短结合,系统协同、重点突破,着力推进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建设。课题组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现场访谈等形式,对全省各级人大开展调研,对湖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党建引领,助力先行区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思考。

  一、地方人大强化党建引领促先行的重要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进入新时代,地方各级人大进一步坚持党建引领,对于推进“先行区”建设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强化党建引领,是认真落实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只有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各级人大工作才能把准方向、有所作为,才能得到群众拥护、各方支持。

  (二)强化党建引领,是全力推进省委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内容

  省委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立足2035年远景目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准确把握湖北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定位作出的战略性谋划,充分认识湖北发展全局,准确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窗口期”“提升期”,提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目标定位,是深刻理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答好湖北“必答题”的关键性决策。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省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应该跟进到哪里,力量就应该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将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三)强化党建引领,是各级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的现实考题

  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任务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战略性谋划,涉及我省政治、经济、安全、生态、民生、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各环节,必须坚持系统性思维,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的现实检验。必须坚持以党建引领,一方面保证高质量法规制度供给,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构建“先行区”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另一方面不断创新探索监督的新方式,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为“先行区”建设贡献人大力量,彰显人大担当。

  (四)强化党建引领,是充分发挥人大作为代表机关优势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只有坚持党建引领,发挥人大作为代表机关的优势,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代表带头宣讲党代会精神,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的广度深度,引导代表会议期间议大事、闭会期间办实事,才能进一步统一6100万荆楚人民思想,凝聚全省各界磅礴力量。

  二、湖北各级人大党建引领促先行的具体实践

  近年来,湖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围绕中心大局履职尽责,强基固本,守正创新,引领和带动全省人民投身“先行区”建设。

  (一)维护核心,把好政治“方向盘”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主动与党中央和同级党委对标对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方位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

  一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和根本要求,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如省人大组织深化政治建设系列活动,举办专题读书班4期,党史学习教育研讨交流7次。

  二是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定期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行权。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宜昌、荆州、孝感、黄冈等地人大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围绕地方党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营商环境革命、城乡综合治理等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跟进,凝聚力量,充分发挥人大作用,彰显人大担当。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大战大考,各级人大组织号召人大代表和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志愿服务、捐款捐物,汇聚起同心战疫的人大力量。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成果后,各级人大及时调整“一要点三计划”,助力化解“疫后综合症”。

  (二)围绕中心,点燃发展“助推器”

  锚定党委工作大局,紧扣“先行区”建设,把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将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高质量法规制度供给。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推动实现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围绕统一大市场、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重点、新兴领域,加强配套性、实施性、补充性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形成了一批适应时代要求、突出务实管用、体现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坚持立法与法律法规实施并重,形成实施合力,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

  二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聚焦推动建设“先行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及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适时作出决定等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围绕经济平稳运行、生态环境保护、增进民生福祉等开展监督,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聚力助力。近年来,各级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多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聚焦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组织科技创新工作专题询问等。

  三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高履职行权科学化水平。围绕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适时、正确地行使法定权力,推动高效能治理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同频共振、共同发展。各级人大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依法适时作出决定并推动贯彻落实,凝聚人民共识、汇聚磅礴力量,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绘出“施工图”。

  (三)反映民心,构建民意“直通车”

  坚持将人大代表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和重要依托,健全组织,充分调动代表积极性,让代表真正做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一是健全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各级人大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全省范围内建成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6843个,成立代表小组6091个。注重在立法、监督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探索推进立法协商。各级人大共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149个,组建信息员队伍820余名,通过信息员及时收集群众立法意见建议4400余条,参与群众60余万人次,使群众参与立法和做好法律法规实施宣传、法治建设等有机结合。

  二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常委会、专(工)委联系代表的广度和深度。全省四级人大联动,动员在鄂五级人大将“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代表行动融入我省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16万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23349条,办结6652条。

  三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和监督。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改进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分交办方式,切实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过程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过程。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支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后,为使人大代表尽快转变角色,强化履职能力,各地人大分别召开履职能力培训班,为代表履职提质增效。孝感人大加强代表履职宣传,编撰代表风采录、拍摄专题片,充分展现代表风采。

  (四)凝聚人心,擘画先行“同心圆”

  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强化自身建设,保障圆满完成人大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学习首要议题,及时跟进学,切实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凝聚人心,形成思想共识,引领人大工作。襄阳人大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讨、专题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以强化制度建设为重点,健全议事制度,修订完善各项常委会自身建设制度,以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推动工作效能提升。省人大修订编印机关制度手册,十堰、咸宁等地人大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规定,用制度保障和规范依法履职。荆州、随州等地人大就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常委会会风建设作出规定。

  三是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各级人大不断优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加强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不断激发履职活力。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来,全省各级人大机关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双报到双报告”要求,主动下沉社区,帮助社区排查解决矛盾纠纷,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助力。

  四是加强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统筹运用报刊、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发挥地方人大制度研究会等平台作用,打造“人大媒体矩阵”,湖北电视台、湖北日报、三峡晚报等省市主要媒体为各级人大开辟专栏,共同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展现人大风采、代表风采,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分析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强化党建引领指导工作实践,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推动我省先行区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理念与进入新时代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少数单位对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清晰,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如少数党组织负责人政治敏感性不强、党建意识淡化,少数机关处(科)室负责人还存在理论学习不主动、理论水平不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等情况。二是作用发挥与适应新发展的要求还不够匹配。少数单位(部门)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找不到以党建促业务的抓手,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党建与业务难以形成强大的发展合力。个别人大代表把职务仅仅当作荣誉称号,参加代表活动不积极。三是业务能力与展现新作为的要求还不够契合。少数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理论功底不深,组织协调能力不强,工作思路不清、方法手段不多,缺乏创新能力;少数人大代表法治意识不强,欠缺群众工作本领,与代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工作作风与回应新期待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少数机关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工作中有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形象。

  三、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强化党建引领促先行的对策思考

  全省各级人大及常委会促进先行区建设的生动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才能凝心聚力,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突出政治引领,把握“一个主题”

  新时代人大党建工作,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主题,保持正确方向。

  一是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建立请示报告清单,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把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委工作要求履职尽责作为根本任务。

  二是要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展示了中国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时代特征和政治优势,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始终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走在前列,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国家权力,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三是要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随着社会矛盾的深刻变化、科技革命的快速发展,人大工作在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上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完善。从职权特点上看,省级人大常委会应立法、法律法规实施和监督并重;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主要是监督工作;乡镇人大主要是服务代表履职、推动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从地域来看,各地经济发展不同,文化特点各异,人大工作的侧重点、着力点、方式方法也不同。因此,必须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框架内,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创新,不断赋予人大工作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二)深化目标引领,坚持“两个服务”

  人大党建工作的方向,要始终做到服务于人大业务工作,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大局,做好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相结合的文章,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一是结合党委中心工作制定目标。党委把工作决策到哪里,人大各级党组织就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哪里。要把发展的难点,作为人大党建工作的重点,紧紧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向人大党建工作出题目、提要求、做文章,努力做到党委想什么,人大党建工作就抓什么;党委抓什么,人大党建工作就落实什么。把保证党委中心目标任务的落实作为党建工作的落脚点,不断拓展党建工作的内涵和载体,确保党建工作从形式到内容上得到深化、从深度到广度上得到拓展,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二是要结合人大工作的要点抓好学习。要围绕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议题,根据常委会的有关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专(工)委,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法律水平、强化法治思维。各级人大党组织要在注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要紧密联系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钻研人大业务知识和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社会方面书籍,熟练掌握人大工作流程和搞好人大工作所必需的各类业务知识,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积累过硬的能力。

  三是要结合人大工作的重点开展调研。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在哪里,人大各级党组织就要组织党员干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发现问题,寻找对策,提出建设性意见,使常委会部署工作有的放矢,措施更加有力,取得最好的效果。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常委会制定的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动员党员干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党委决策部署提供依据和意见建议。

  (三)强化组织引领,建强“三支队伍”

  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各级人大工作的主体力量,要以增强素质和能力为关键,努力建成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一是人员选配上要坚持高标准。人大工作涉及面广、程序性强,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等诸多学科,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多面手”,既懂政治,又懂经济;既掌握法律,又熟悉政策;既能做好人大工作,又了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因此,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选配,既要注意受教育程度,又要注意专业背景和职业经历,形成优势互补的良性机制,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群体知识结构的多功能化,提高集体审议和决策能力。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先锋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履职能力、表率作用和群众基础。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力军”,除了具备清醒的政治敏锐性外,还应注重选配具备学习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保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宣传引导能力的干部,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二是教育培养上要坚持高强度。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强化履职能力的培养,在提高工作能力上下功夫,要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成为行家里手,注重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做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同时要身体力行做表率,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对于人大代表,要切实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促进代表更好履职,要组织代表系统学习宪法和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提高法律素养,组织学习人大业务和人大工作知识,使代表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正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方法,还要组织代表系统学习其他与人大工作相关的知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对于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将加强学习作为增强政治意识、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常抓不懈,建章立制,确立日常工作的基本遵循,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机制,同时要强化对人大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多交任务,压担子,在重大任务中锤炼锻造综合素质。

  三是关爱激励要坚持高温度。要完善各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制度机制,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奠定基础,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形成良性的梯次结构,扩大专职委员比例。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关怀人大代表,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专委会等重要会议和重点领域调研活动,关注一线人大代表的生产、生活状况,适时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为人大代表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要加强对优秀人大代表宣传报道,增强人大代表荣誉感,激发工作热情。建立健全人大机关干部成长机制,大力培养、大胆选拔使用人大优秀的年轻干部,适时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到党政机关、上级人大机关挂职锻炼和交流,激发人大机关工作生机和活力。

  (四)坚持作风引领,打造“四个机关”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一是坚持一流标准。要树立一流的工作目标,树立“干则一流,出则精品”的意识,努力建设“法治型、专业型、创新型、智慧型”人大。树一流的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注重真抓实干,注重实事求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形成“人大工作大家做、人大工作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创新思维。要强化法治思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通过法定程序把“党言党语”“民言民语”转化为“法言法语”,运用好互联网思维,善于借助互联网优势和平台,开放式做好人大工作,倾向群众声音,助力立法监督工作,服务保障代表履职,讲好人大故事。树立长期主义思维,坚决破除工作短视行为和急功近利的思想,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走好各级人大机关的“长征路”。创立品牌思维,开展评选人大创新工作典型案例活动,推动形成具有湖北人大特色的原创性经验和标志性成果。

  三是坚持超越精神。各级人大工作人员要敢于跳出人大看人大,跳出湖北看湖北人大,不能满足于跟过去比、跟一般比,要敢于跟强手比,主动向先进地区学习,抬高工作标准,努力在三个层面实现超越:对照法律法规,努力实现“从无到有”的超越;对照已有的工作,实现“从有到好”的超越;对照更高标准,实现“从好到优”的超越。始终保持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唯干唯实唯先,善谋善作善成,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更大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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