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结合实际在本系统内扎实开展宣教月活动
省工商系统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实现“三最一高”、“三个先进行列”和“三率两力”奋斗目标,服务“五个湖北”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开展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布公开信等方式,组织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局属单位及工商所负责人的配偶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配偶当好“廉内助”,做反腐倡廉的自觉推动者、廉政建设的积极履行者、廉洁奉公的有效监督者。
(二)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组织行政审批、执法办案、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的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查找岗位风险、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廉洁从政,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三)开展初任公务员岗位廉政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内容,把好廉政“入口关”。全省工商系统举办的新招录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廉政教育培训课时不少于半天。各级工商局对近三年新招录的公务员,进行一次集中岗位廉政教育和作风纪律教育。
(四)开展集中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党员干部就近到各级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观看监区、参观警示教育展、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五)开展法规知识测试。各级工商局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梳理,以电子版的形式下发给党员干部学习,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六)召开专题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重点对照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在宣教月活动期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作风和纪律建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促进作风明显转变。
认真开展各项主要教育活动,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围绕提高活动实效,打造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教育品牌。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市州工商局通过全省工商系统内网邮箱,及时主动向省工商局监察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