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工委认真学习贯彻省委领导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层层分解、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
5月28日,省直机关工委在武昌召开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暨机关纪委书记会议,省直129个单位的195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在5月27日全省党政主职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传达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傅德辉到省直机关工委调研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讲话精神;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郭玉吉、省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刘刚就落实机关党委主体责任、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分别作了辅导报告。
会议指出,省直机关是湖北之“上”、湖北之“源”、湖北之“率”,是全省治理体系的中枢,现有6989个党支部和15万多名党员,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加强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在党支部。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机关党委和支部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分主体,要层层分解、传导压力,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
会议强调,省直机关工委和各单位机关党委要承担起学习教育、推动推进、协助监督、领导支持、带头落实五大责任,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省直机关纪工委和各单位机关纪委要承担协助协调、维护教育、监督检查、案件处理、受理保护五大责任,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会议要求,省直机关要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当排头作表率,各级党组织要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勇担当,各级纪检组织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工作,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在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大“三转”的力度,聚焦执纪监督问责 ,处理好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处理好“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关系,处理好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进一步加大教育监督的力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大纪检队伍建设的力度,切实担当执纪监督责任,做到“五抓”:抓学习培训,抓力量整合,抓线索管理,抓制度建设,抓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