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省委办公厅《落实省委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实施办法省直单位任务分解方案》精神,把反腐倡廉宣传作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方面,向全省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提出五条要求,加强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一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宣传计划。要求新闻单位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将反腐倡廉宣传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的常态化内容和重点项目,精心策划、认真实施。二是开设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要求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安排重要版面、时段宣传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在重要新闻版面、节目中开设专题、专栏,多角度深入报道我省廉政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声,正面引导,为我省反腐倡廉和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制作刊播廉政文化、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快捷、生动、影响面广的作用,制作大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公益广告,并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持续刊播以“讲文明树新风”、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四是制作播出反腐倡廉专题节目。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关报刊出版单位和网站,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积极制作、播出一批主题鲜明、情节生动、艺术性高、可视性强和具有教育意义的专题片、文艺晚会、广播剧、电视系列短片、影视剧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超前防范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自觉地筑起思想道德防线、法律纪律防线。五是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功能。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站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媒体问政”类栏目,以公开、公正为出发点,积极寻求社会公众的兴奋点,抓住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谐振点,扣住受众的疑虑点,强化舆论监督,在党、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沟通桥梁,促进党和政府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同时要求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定期通报宣传工作情况,对落实不力、宣传不力的报刊、广播电视台和网站,及时责令整改,把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