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关于严禁中秋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下发后,省委办公厅高度重视,三措并举,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主体责任上肩。8月13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傅德辉同志作出批示,要求“各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严格要求,坚决做到。”德辉同志在省委秘书长会议、厅机关处长会议和厅机关干部大会上反复强调,领导班子成员、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主体责任上肩,管班子、带队伍,从我做起,敢喊向我看齐,以身作则,做出表率。8月19日下午,厅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处长)会议,进行学习和部署,会上,各支部书记(处长)作出承诺,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明党的纪律不变通,深化作风建设不松懈,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既不收礼也不送礼,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9月1日上午,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处长)专题会议,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要求。各支部(总支)按要求分别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厅机关采取印发文件、内网宣传、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宣传《通知》精神,使《通知》要求人人皆知。通过广泛宣传,厅直机关党员干部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自觉性。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严格监督检查。厅纪检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及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将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两节”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快查严处。严格执纪问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