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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机关干部职工发出国庆节廉政提示

发布日期:2014-09-30 点击次数:
    

    9月28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纪检组监察室向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国庆节廉政提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树立机关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确保度过文明、祥和、廉洁的国庆节日。

    一是严禁公款吃喝、相互宴请;

    二是严禁公款旅游;

    三是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驾驶私家车要遵守交通法规;

    四是严禁收受企业礼物、礼金、商业预付卡,或违反规定参加企业组织的娱乐、健身、旅游以及其他消费活动;

    五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和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

    六是离开武汉市要按规定报告,节后要按时上班;

    七是控制节日开支,提倡勤俭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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