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集中通报的全国、全省查处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近日,省水利厅党组发文,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力纠正“四风”工作。
水利厅党组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坚定不移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各单位党委要坚持“力度统一论”,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纠正“四风”工作,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纠正“四风”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水利厅党组要求,厅直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厅二十条办法精神,迅速组织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三公”经费管理、“小金库”治理、财务单据管理、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清理培训中心和内部食堂、公车使用管理、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方面问题。对于查找出来的问题做到边查边纠、立行立改,切实整改到位。厅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大随机检查力度,对厅直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