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清廉机关建设有了创建标准
发布日期:2022-04-07 点击次数:
为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近日,恩施州委直属机关工委结合州直单位实际,分类制定了清廉机关建设创建标准,有效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锚定“好正实优”创建目标
根据恩施州纪委监委机关、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委直属机关工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工作方案》,恩施州委直属机关工委聚焦创建“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工作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机关、模范机关目标,制定了《州直党委部门清廉机关建设创建标准(试行)》《州直政府部门清廉机关建设创建标准(试行)》《州直群团部门清廉机关建设创建标准(试行)》《州直事业单位清廉机关建设创建标准(试行)》四个创建标准,以“清单化”模式,列出了创建目标、主要任务、创建标准,为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各项任务在州直单位落实落细落地提供了精细化的“操作指南”。
兼具“共性”和“个性”指标
将“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工作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创建目标分解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清廉思想建设、加强清廉组织建设、培育机关清廉文化”等具体创建任务,四个类别在“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两个方面的创建任务基本相同,在“工作作风实和发展环境优”两方面则体现出不同类别部门之间的差异化标准,如在政府部门的创建标准中规定了“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坚决查处各类群众身边的‘小微腐败’问题”的内容,在群团组织创建标准中规定了“发挥群团组织独特优势和作用,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引领联系服务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负面清单”的正向效应
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除了需制定符合不同类别的创建标准,还需让“负面清单”发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正向效用。在针对不同类别州直单位制定创建标准的同时,也拟定了“负面清单”,每年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分示范、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四个等次评定,出现“负面清单”中的任何1项都不得评为示范单位。
下一步,恩施州委直属机关工委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督办指导、规范运行机制、健全考核体系,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从“破题开篇”向“拓展深化”发展。
(恩施州委直属机关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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