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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5 点击次数:
    

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开展“迎接十八大

讲文明树新风”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文明办:

       现将《省直机关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行动的意见》印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直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指导办公室

2012年6月8日      




省直机关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行动的意见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四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文明[2012]3号)精神和省文明办《关于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现就省直机关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省直机关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行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打造精神高地、建设文明湖北,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目标,着力倡导文明礼仪,培育文明风尚,整治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宣传道德模范,推进志愿服务,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省直机关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文明礼仪教育实践行动。深入开展“争做文明有礼的湖北人”主题实践活动,依托道德讲堂等阵地,举办多种形式的文明礼仪知识讲座、培训和展示活动,制定文明守则或行为规范,经常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文明礼仪知识进机关,着力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规范一言一行做起,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素质,树立湖北人良好的形象。深入开展“文明用语”劝导活动,通过设立引人崇德修身、向善向上的道德宣传牌或温馨提示语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在单位内部团结谦让、和谐相处,在社会上树立文明形象;经常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风尚传播;教育干部职工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网页,不制造、传播网络有害信息;开展文明用语征集,组织文明用语示范岗评选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做到服务文明用语、电话文明用语、日常生活礼貌用语。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文明餐桌行动。

       二、推进优质服务提升行动。以“双联双促”活动、创先争优选树典型活动和“万人评窗口”活动为抓手,推进优质服务提升。围绕“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机关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巩固和拓展“三万”活动、“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成果,转变工作作风,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干群关系,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落实公开承诺,积极开展“五亮、五比、五创、五评活动;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典型,举办“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开展“万人评窗口”活动,以“工作一流,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质服务标兵”为抓手,坚持公平公正、群评群议、评改结合、方便实效的原则,着力创新评议方法、健全评议机制、提高评议质量,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存在的“冷、硬、拖、卡”现象。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效能明显提高,营造服务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以“五个一”为重点,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省级文明单位(含最佳文明单位)中开展“一堂”、“一队”、“一牌”、“一传播”、“一帮扶”的“五个一”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的思想道德内涵,提高质量,提升水平。“一堂”就是举办“道德讲堂”,探索设计本单位人员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形式,广泛开展“修身律己”活动,提高本单位人员的道德素质;“一队”就是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一牌”就是做好单位内部、本单位人员身边的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牌,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在单位内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引导人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崇尚道德,践行文明;“一传播”就是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发动本单位人员运用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传播文明风尚;“一帮扶”就是把献爱心、热爱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到实处,结合单位实际,量力而行,结对帮扶农村或者周边弱势群体、困难人群,每年至少落实一个帮扶项目,通过帮扶行动,传导温暖,传播文明,引领风尚。

       按照省文明办要求,“五个一”创建活动将纳入省级文明单位申报的考核内容。各省级文明单位请在6月底前将开展“五个一”活动的情况以及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人员名单(原则上10人以上;其他文明单位原则上3人以上),报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同时报省文明办。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省直各单位要按照今年省文明办和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好“核心价值观在我心中”—全省文明行业(单位)主题创建活动、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新村活动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省直各单位要把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行动与全省“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发动群众,精心组织实施,并及时报送开展活动的情况。我们将把各单位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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