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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法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

发布日期:2013-05-08 点击次数: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法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系统法治建设,4月25日,省局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党组书记、局长李昌海就做好系统法治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单位,充分体现了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关心厚爱。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一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依法行政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生命线,开展法治建设试点工作,对于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效能,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局的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会议要求,要理清思路,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把握目标,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把握内容,结合职能转变,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强化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法制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强化法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监督。要把握步骤,认真做好动员部署、扎实推进、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要把握关键,严格按程序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塑造全省系统刚正廉明的行政执法形象和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广泛推行“说理式”执法,注重行政执法的后续处理和跟进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保证执法依据合法、程序规范;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实行重大案件省局督办制度,从严打击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要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这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上下联动,“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抓落实,各处(科)室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观念;要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事例,让社会各界了解和认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法治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局全体人员及省局直属单位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会前,省局局长办公会审议讨论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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