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总《关于组织劳动模范、优秀工会干部和先进职工赴外地学习的通知》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工会(工作)委员会、机关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会:
现将省总《关于组织劳动模范、优秀工会干部和先进职工赴外地学习的通知》【鄂工休[2012]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同志,选择好出行路线,将名单报湖北省职工疗休养办公室。
联系人:胡太谋:13986296336;
周 芸:13237172537;
陶 芬:l3437l80948;
刘永嘉:13419681689;
电 话:027—50708369;
传 真:027—50708092;
邮 箱:20359759@QQ.COM
湖北省直机关工会
2012年7月30日
湖北省总工会
鄂工休[2012]16号
关于组织劳动模范、优秀工会干部
和先进职工赴外地观光学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工会: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奋战‘十二五’、建功在荆楚”,必须依靠广大职工在内的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为弘扬新时期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充分体现各级工会组织对劳模、工会干部和职工的关心和厚爱,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为全面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目标建功立业的积极性,省总工会职工疗休养办公室决定,分期分批组织劳动模范、工会干部和职工赴外地观光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8月—12月。
二、活动线路
1、贵阳黄果树、遵义会址、息烽集中营、青岩古镇双卧六日;
2、青海湖、塔尔寺、沙坡头单飞单卧七日;
3、山东半岛、大连单飞单卧七日;
4、成都、九寨沟、黄龙双飞六日;
5、拉萨、羊八井、纳木措、林芝单卧单飞八日;
6、游武汉直航台湾环岛八日;
7、吐鲁番、天池、喀纳斯双飞八日。
三、活动要求
1、此次活动是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重要举措。请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人员组织工作,并及时将观光学习报名表(见附件),报省总工会职工疗休养办公室。
2、湖北省职工疗休养办公室联系人:
胡太谋:13986296336;
周 芸:13237172537;
陶 芬:l3437l80948;
刘永嘉:13419681689;
电话:027—50708369,
传真:027—50708092,
邮箱:20359759@QQ.COM
湖北省总工会职工疗休养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