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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易(采购)中心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报告会

发布日期:2023-04-06 点击次数:

  3月31日上午,省交易(采购)中心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报告会,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廖奕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党组书记、主任胡俊明主持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报告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交流会。

  在辅导报告会上,廖奕教授围绕“从形成脉络看基本精神、从创新理论看核心要义、从战略工程看实践要求”三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读,帮助省交易(采购)中心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服务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能力。

  胡俊明指出,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二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我们必须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做到了然于胸、融会贯通。三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紧密结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和结合交易(采购)中心工作实际,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谋划推进本系统法治建设。

  报告会结束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平时自学情况和本职工作进行学习交流。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咏平作中心发言,综合处处长黄涛、内控协调处处长汪存林作交流发言。

  胡俊明强调,要把握正确方向,在法治实践中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的认识。要树立法治思维,在法治实践中不断升华法治理念,始终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要掌握法治方式,在法治实践中强化履责水平,多措并举依法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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