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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三个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3-11-18 点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省工商局通过认真组织学习、专题研究部署,狠抓《条例》和《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具体做到“三个坚持”:

    一、坚持抓领导、明责任,精心组织学习

    省委《实施办法》出台后,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由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工商党委〔2013〕4号),在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机关党委书记亲自领学了《实施办法》中对机关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基本职责、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基层党内民主监督、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号召大家坚决贯彻《实施办法》。并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学习并严格执行《实施办法》规定,为广大党员做好表率。各支部至少要安排一次《实施办法》的专题学习,在通读、精读基础上,认真开展专题讨论,全面领会和把握《实施办法》蕴含的新成果、新要求,使每名党员熟知《实施办法》的基本内容,提高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充分利用报刊、政务内网、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实施办法》,并对照《实施办法》,深入查找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作用。

    二、坚持抓统筹、促融合,强力推进落实

    坚持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做到统筹结合,全力推进。

    (一)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理清机关党建工作思路紧密结合起来。在学习贯彻省委《实施办法》中,该局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工作大局,认真谋划、部署和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明晰思路、细化措施,切实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上,为完成全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好机关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二)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省、市、县工商局同步参加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全省工商系统点多面广线长层级多,该局实行了“三带”、“四同步”工作法,即通过强化党组带机关、机关带系统、领导带群众,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导、同步落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上下联动,齐头并进。坚持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融入活动方案中予以落实,通过突出实践特色,创新载体,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我为经营者办实事”、“我为消费者解忧愁”、“我为基层解难题”的“三为”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强化基层履职保障,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心聚力,提能增效。

    (三)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与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一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为抓手,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处级干部学习为重点,支部集中学习为平台,党员个人自学为主体,完善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局领导带头讲党课制度、中心组学习发言制度和支部学习制度,制定落实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季度学习安排。创新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方式方法,探索开展了全省工商系统党组(委)中心组视频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与业务学习统筹结合、专家授课与观看专题片结合等学习活动,做到了学习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二是建强党务干部队伍。坚持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配齐配强党务干部,修订完善《党务工作手册》,明确机关及所属单位党支部书记由党员身份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落实“一岗双责”。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和培养使用等途径,帮助党务干部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坚持抓制度、谋长效,提升党建水平

    (一)着眼规范性,推进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政务规则等,健全民主集中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管理的若干规定》,对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会议主题、征求意见、组织学习、撰写发言提纲、谈心活动和会议原则、班子和个人整改工作、归档、派员指导以及不按规定召开民主会的处置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规范性的要求,推进了全省工商系统民主生活会制度化建设。

    (二)着眼长效性,推进党建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落实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各项制度,出台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建先进单位(党支部)考评标准》,全面推进党员学习制度、党员思想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通过开展评选“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持续开展“党建先进单位”和“一先两优”等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巩固了保先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党支部及支部书记、委员职责的规定、党小组及党小组组长条件、职责的规定,制定《省局直属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实行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制度,全面加强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设。

    (三)着眼系统性,推进管理日常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党员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三会一课”、学习管理等,从党员基本情况、缴纳党费的要求、党籍管理、发展党员、党员汇报、选举制度等各个方面作出详尽系统的规定,推进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日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了党内监督、激励、关怀、帮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了《巡视工作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制度的暂行规定》等,同时不断加强“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有力地夯实了党建日常管理,推进了党建工作向系统化、多触角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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