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委动态

省水利厅党组专题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4-06-16 点击次数:
    

    6月3日,省水利厅党组组织学习中央纪委有关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通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和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全省党政主职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就如何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纠正不正之风等问题进行了学习讨论。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忠法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大家一致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标志着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境界”。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正确把握主体责任的科学内涵,自觉承担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应尽之责。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迅速将中央、省委重要文件精神传达每一名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在做好水利中心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水利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党组主体责任中,关键是要担负起组织领导之责、为纪检监察机关撑腰壮胆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以上率下之责,切实承担好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工作角色。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等规定的再学习、再教育,告诫大家要从违反规定人员身上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维护好机关党员干部清廉形象。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党组(党委)要担当主体责任,发挥龙头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主动思考、主动研究、主动作为,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真正从思想深处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好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紧紧围绕党组大局开展工作,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勇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三要进一步狠抓落实。严格责任兑现和责任追究,对那些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重视不够、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特别是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责任追究,真正让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切实把考核结果作为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考核结果的实效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征求本网站同意,注明来源、原标题、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邮箱登录
中共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鄂ICP备15000408号-1
技术支持:荆楚网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