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省纪委监察厅举办王林华先进事迹报告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接见王林华,强调要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向王林华学习的活动。
6月10日上午,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劫持人质事件。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林华,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主动提出当人质。事件发生后,省纪委监察厅高度重视,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活动,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向王林华学习的活动。通知要求,要把开展向王林华学习的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中,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报告会上,省纪委监察厅200多名机关干部聆听了王林华先进事迹报告,观看了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相关媒体视频,并围绕“我向王林华学什么”谈了感受和体会。机关干部表示,要以王林华为榜样,牢记宗旨,坚定信念,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敢于碰硬,善于担难,勇于担责,不断锤炼“正气、正直、正派”的职业品德。
侯书记在接见王林华时指出,他的英勇行为体现了纪检干部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的精神气概,为全省纪检干部树立了榜样和标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向王林华学习,学习他忠于党和人民、不畏风险、勇于担当的高尚情操;学习他忠诚履职、求真务实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严于律己、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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