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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4-11-07 点击次数:
    

    10月30日下午,省妇联党组中心组集中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彭丽敏主持学习并讲话。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高勤、鲍清芬分别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中心发言。

    彭丽敏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新的蓝图,这是党执政理国新时期的必然选择,是总结历史规律得失作出的明智之举,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彭丽敏要求,妇联系统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通过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通读、认真研读原文,深刻领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原则,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深刻内涵,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深刻领会坚持党的领导的实践要求,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入脑入心。


    彭丽敏强调,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妇联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重大职责,妇联干部自身能力欠缺,就难以适应工作要求,难以做到尽职履责。妇联系统党员干部要主动学习法律、研究法律,进一步强化法律思维意识,提高法制素养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融入妇联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切实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都息息相关,作为党员干部,要当好表率,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贯彻、带头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党纪法规,不断提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懂法用法的专家,做知法守法的公民,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贡献力量,在法治中国的新政中展现妇联干部的风采。


    省妇联党组中心组成员,机关党员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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