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迅速部署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及“三抓一促”活动
2月17日下午,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全省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直机关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动员大会精神。
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同志传达了全省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直机关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动员大会的主要精神,会议对如何抓好两个活动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要分解任务,抓好落实。一是根据省委关于“争创”主题实践活动和“三抓一促”活动的部署要求抓紧制定全省检察机关和省院机关的具体活动方案,落实活动内容、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推动活动取得实效;二是认真落实省院《201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各内设机构根据《意见》的安排迅速理清本部门承担的任务与责任,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与时间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要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争创一流。各内设机构要深入研究《湖北省检察业务工作统计数据与各省市区对比分析表》,认真分析本部门检察业务工作在全国排名情况,以争创一流为目标,强化措施,争先进位,有关工作进入全国前十位,推动湖北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要做好各项活动的“结合”工作。将开展“争创”主题实践活动、“三抓一促”活动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省院部署的“转变执法观念、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检察管理、狠抓工作落实”专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中央即将部署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省委安排的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提高实效。
会议还传达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问题的通报》,要求每位检察干警对通报的问题深刻认识,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和“明白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切实严明纪律,转变作风。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计划财务装备处严格把关;要坚决落实预算制度,强化部门预算刚性,改进公务接待方式,鼓励节约;要按照政策和规定落实干警福利待遇,杜绝乱发钱物。
最后,会议要求各位院领导、各内设机构在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时要强化六个意识:一是按照省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突出“主线”、“主基调”和“两手抓”意识,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于此部署开展。二是强化争创一流意识,各部门要及时掌握相关检察业务工作在全国排名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原因,不断加强工作措施,促进湖北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三是强化改革意识,以提高办案效率、促进提高执法公信力、推动法治建设为目标,重点推动深化和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执法办案转型发展、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及办案组织建设等三项改革与机制创新。四是强化环境意识,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与水平,努力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最优法治环境。五是强化责任意识,全体检察干警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敢于负责,勇于担当,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要将干部履职情况与选人用人干部政策相结合,鼓励争先创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六是强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意识,不断加强“一体化”思维,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出检察工作一体化优势。今年在部署开展有关专项工作时要强调全院部署、全员参与,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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