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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日期:2013-03-01 点击次数:
    

省检察院党组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月25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敬大力检察长主持中心组学习并要求该省检察机关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法治建设和提高执法公信力两个主基调,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湖北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与会人员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从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的高度,全面系统论述了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和基本要求,使我国法治建设的目标更加明确、布局更加科学。

    敬大力检察长在发言中说,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的讲话是对我国法治建设提出的总部署、总要求。讲话要求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我们必须忠实于法律,重视法律实施。公平正义是法治环境基本要义,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好的法治环境。要按照讲话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把“三个坚决”的总要求作为加强对执法活动监督的指导方针和工作原则,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检察,严格充分履职,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司法公开力度,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湖北省检察院领导、部分内设构负责人参加中心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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