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直机关深入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五个湖北”建设,贯彻落实“竞进提质”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全省“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简称“学创”活动)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2013年在省直机关继续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简称“三抓一促”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创”及“三抓一促”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2月1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省市县“学创”主题实践活动。2月17日,省委省政府又专题召开省直机关“三抓一促”动员大会,省委书记李鸿忠作重要讲话,省长王国生主持大会,在汉省委常委和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出席大会。省直机关新一轮“三抓一促”活动,是即将开展的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奏,是全省“学创”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直机关党建及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省直机关作为全省党政机关的龙头,省委、省政府的参谋部、指挥部,要通过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为全省当好勤奋学习的表率、改进作风的表率、优化环境的表率。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两项活动,深刻领会省委主要领导讲话的深刻内涵,切实增强开展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开展“学创”及“三抓一促”主题实践活动,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省直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今年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通过多种形式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要作勤奋学习的表率,通过学习提升素质、增强本领,争当学习型干部、创建学习型机关、建设学习型政党;通过学习坚定信念、把握方向,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通过学习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努力作一个“文化人”,形成有利于发展的新荆楚文化。
(二)开展“学创”及“三抓一促”主题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也制定了六条意见和实施细则,中央领导身体力行,带头执行,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省直单位的党员干部要作改进作风的表率,当好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要认识到中央和省委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不是一阵风,而是经常抓、长期抓,不是“虚晃一枪”,而是真抓实干,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大题大作;当好改进作风的“局中人”,从自身做起,认真落实“三短两简(俭)”,减少“文山会海”和迎来往送,集中精力抓落实;当好改进作风的“带头人”,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推动一级干,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真转真变真改,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三)开展“学创”及“三抓一促”主题实践活动,是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重要保障。省直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把开展活动与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活动开展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以“五个湖北”建设的实绩检验活动成效。省直各单位要作优化发展环境的表率,要认识到优化发展环境是省直机关“第一层面”、“第一关联”、“第一位”的问题,当好“首席发展环境”和“第一服务窗口”,自觉作转变发展理念、培养发展文化的表率,大力弘扬“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基层为重、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作改革创新、简政放权的表率,深化“四减五制三集中”、大力推行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网上审批,为企业、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作依法依规、遵纪守法的表率,认真落实《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廉洁自律,强化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有效减少和预防腐败。
二、 明确“三抓一促”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抓学习。重点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的要求,以学习型机关创建为抓手,紧密结合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十八大精神转化为推动“五个湖北”建设的强大动力。省直各单位要把十八大精神纳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的培训内容,营造学习氛围,突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健全学习制度,转化学习成果。要突出“中央精神、湖北战略、百姓心声、部门回应”宗旨,认真参与《对话厅局长——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电视访谈节目,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十八大报告及党章知识竞赛活动,参加有奖征文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选树一批学习贯彻十八大、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先进典型。通过抓学习,进一步提升精神区位,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争创发展新业绩。
(二)抓作风。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在省直机关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主线,紧扣人民满意的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要认真落实“三短两简(俭)”,切实做到改会风、正文风、转作风、树新风,努力争创节约型机关,使“三公”经费明显下降;要认真开展“三联三促”活动,即联农村、促作风转变;联企业、促优质服务;联高新(高新技术开发区),促创新发展,省直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联系一种类型,作为考核的重点,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兴办实事。通过抓作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抓环境。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顶层设计,深化“四减五制三集中”,在继续精简审批项目的同时,大力推行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做到依法审批、集中审批、透明审批、廉洁审批;要继续深化治庸问责工作,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查吃拿卡要歪风,有效解决“中梗阻”现象。把违反作风纪律的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要加大对《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通过抓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巩固“审批事项最少”的成果,努力实现“发展环境最优”的目标。
三、细化“三抓一促”活动的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0日以前)。省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两次动员大会上省委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开展讨论,把主要精神转达到每个党员干部,在省直机关迅速掀起“学创”及“三抓一促”主题实践活动热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月)。省直各单位要按照“学创”及“三抓一促”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大力推进、狠抓落实。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座谈会、推进会、现场会,把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紧密结合中央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各阶段的工作要求。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11月)。省直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明查暗访、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群众最关心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省人大将对《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并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参与部分专项督查。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年底,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建立健全“三抓一促”活动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将继续采取“5+1”(省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领导小组)等方式测评,并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加强“三抓一促”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推动“三抓一促”活动的有序开展,决定成立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傅德辉同志任组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等单位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湖北日报社、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广电台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党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要把会议贯彻情况、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名单于2013年3月1日前报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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